索引号: 014276657/2023-00001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赣榆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2-12-01
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分号章使用范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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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分号章使用范围的公告

为推进行政审批便利化,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效率,加快推进市级及以下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工作,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分号章调整使用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2年12月1日起,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专用章(①-⑥号)用于各驻县(区)生态环境局在各自审批审查权限范围内,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市级及以下产业园区(均不含涉及化工定位和重点重金属定位的专业园区、片区等)规划环评审查时使用。各行政审批专用章不得异地挪用或用于其他方面,异地挪用或用于其他方面使用该印章无效。

特此公告。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