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657/2020-00005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7-19
信息名称: 关于区政协第一届三次会议第33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赣环发〔2019〕23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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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第一届三次会议第33号提案的答复

李秀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水产养殖污染防控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水产养殖是我区沿海镇村发展生产、增收致富的传统产业,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水产品的需求量不断增加。但是,由于水产养殖尾水没有进行有效收集治理,排放超标尾水对周边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需要不断提高水产养殖业的发展质量,在保护和规范传统产业的同时,使其得到科学健康持续的发展。

一、水产养殖现状

目前,我区水产养殖面积达42.3万亩,其中淡水养殖面积7.1万亩,养殖品种主要为泥鳅、四大家鱼、鲤鱼、鲫鱼、南美白对虾等;海水池塘2.1万亩、滩涂6.7万亩、浅海域26.4万亩、工厂化57.7万立方米,养殖品种主要为中国对虾、日本对虾、梭子蟹、大菱鲆、紫菜、缢蛏、牡蛎、毛蚶、四角蛤等。

二、主要污染来源

一是过量投入品。水产养殖水体中的污染物主要来源是养殖过程中的投入品。饵料和水产肥料是现今水产养殖过程中的必需品,但在养殖过程中很多养殖户过分追求高产高效,向水体过量投入饵料、肥料等外源营养物质,投放方法、用量不科学导致饵料剩残过量,投入品无法被水产品完全消耗。大量残饵、肥料和生物排泄物沉降堆积,在水体中析出氮、磷等植物营养元素、耗氧有机物等,这些物质分解转化会消耗大量溶解氧,造成水体污染。

二是药物滥用。高密度集约化养殖中常会使用渔用药物和环境改良剂,正确合理地使用渔药和环境改良剂通常不会对养殖环境和水生生物造成危害,但由于缺乏相关知识,使用和管理的不完善,在养殖过程中普遍存在滥用化学药品和抗生素的现象。有研究表明投加的抗生素仅有20%~30%会被养殖鱼类吸收,剩余大部分都进入了水环境,影响水质量。

三、采取的措施

一是开展养殖尾水治理宣传。2019年5月赣榆区人民政府制定《赣榆区泥鳅养殖行业乱用药及尾水超标治理实施方案》(赣政办发〔2019〕12号)。区农业农村局印制《淡水池塘养殖尾水净化技术指导方案》、《告养殖户的一封信》,并刻录语音宣传资料,组成专门执法队伍,进村入户、深入养殖塘口发放并与养殖户签订承诺书,要求养殖业主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做好尾水治理,禁止向附近水体直排不达标养殖尾水。

二是开展养殖尾水治理。2018年,连云港市环保局划拨污染防治资金175万元用于墩尚镇泥鳅废水专项治理。2019年,区农业农村局从渔业油价补贴统筹资金中扶持500万元,采用三级生态净化(三池两坝一湿地的处理)方式,建设沉淀池、过滤坝、曝气池、生物处理池、人工湿地等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应用物理和生物净化处理新技术、新工艺,对国家级泥鳅出口示范区内1000亩核心区展开集中治理。

三是大力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区农业农村局精心进行技术指导,对水产养殖尾水进行综合治理。对分散养殖、暂不能实施三级生态净化的塘口,指导养殖户降低水产品放养密度,结合稻渔综合种养、工厂化、池塘循环水养殖等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实现尾水达标,因地制宜进入湿地进一步进化处理,保持良好水环境。

(联系人:刘金吉联系电话:86225012)

连云港市赣榆生态环境局

2019年7月19日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