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657/2015-00004 | 分类: | 09 |
发布机构: | 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 | 2015-06-03 |
信息名称: | 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控制和监督管理的通知 | ||
文号: | 赣环发[2015]18号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2015年度普通高考和中考将于6月7日至9日和6月14日至16日进行。为认真落实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和考试环境,现将今年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 ||
时效: |
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
污染控制和监督管理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单位及相关噪声源单位:
2015年度普通高考和中考将于6月7日至9日和6月14日至16日进行。为认真落实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和考试环境,现将今年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
各建筑施工单位(包括建筑施工、建筑物拆迁、清运渣土等)从6月1日至6月16日要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开夜间(夜22时至次日6时)施工。其中6月6日至6月9日和6月14至6月16日两个时间段各建筑施工单位要全面停工。
二、
在城区范围内的文化娱乐场所严禁进行超过边界噪声规定标准的娱乐活动。
三、
在中高考期间禁止进行产生噪声超标和扰民的作业。
以上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我局近期将组织执法人员对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以三千元至三万元罚款,对于拒不停止施工或者再次施工的,将封存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或者设备。
举报电话:12369(24小时值班)
2015年6月2日
抄报:市环保局、区政府
抄送:区公安局、住建局、教育局、城管局、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