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657/2015-00005 | 分类: | 09 |
发布机构: | 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 | 2015-07-09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环境教育优秀教师”和“我是小小环保局长”评选活动的通知 | ||
文号: | 赣环发[2015]27号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青少年环境教育工作,积极发挥教师在环境教育中的引导作用,促使学生树立良好的环境意识,提高学生的环保素养,增强学生环保实践能力,根据连云港市环保局、连云港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连云港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环境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开展“环境教育优秀教师”和“我是小小环保局长”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 ||
时效: |
关于开展“环境教育优秀教师”和“我是
小小环保局长”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中专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青少年环境教育工作,积极发挥教师在环境教育中的引导作用,促使学生树立良好的环境意识,提高学生的环保素养,增强学生环保实践能力,根据连云港市环保局、连云港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连云港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环境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开展“环境教育优秀教师”和“我是小小环保局长”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区中小学在职教职工、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环境教育优秀教师
1.具有先进的环保理念,热心环境教育事业,积极投身绿色学校创建、环保普法、环境教育教学及管理等实践活动。
2.在教学过程中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向学生渗透环保知识,善于通过活动,调动和激发学生“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的热情。
3.组织带领学生开展与环保相关的实践活动和课题研究,撰写环境教育教研论文和教学笔记等。
(二)我是小小环保局长
1.掌握基本的环保知识,积极参与环境教育的宣传活动。
2.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体现出环保理念并付诸行动,从点滴做起,做到节水、节电、节约资源。并能带动家人、邻居等践行低碳环保、节能减排的绿色生活理念。
3.利用节假日、课余时间,按照学校要求组织或协助组织学校、班级开展丰富多彩、行之有效的环境教育活动和环保行动。
三、申报名额
各中小学推荐上报“环境教育优秀教师”候选人和“我是小小环保局长”候选人各1-2名。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环境教育优秀教师
申报“环境教育优秀教师”的教师须填写《赣榆区“环境教育优秀教师”推荐表》(见附件),并提供开展环境教育的原始教案、研究课题、活动方案、图片资料和工作总结等。
(二)我是小小环保局长
申报“我是小小环保局长”的学生须提供《赣榆区“我是小小环保局长”推荐表》(见附件),并提供参与环保活动的具体案例、图片、个人感悟等。
以上各类材料均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或复印2份送区环保局科教法制科,并将电子件发送至邮箱 gyxhbjxjk@163.com,联系电话:86213572。
上报时间:2015年9月25日前。
2015年7月7日
附件:1.赣榆区“环境教育优秀教师”推荐表
2.赣榆区“我是小小环保局长”推荐表
附件1
赣榆区“环境教育优秀教师”推荐表
学校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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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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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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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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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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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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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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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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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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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事绩
(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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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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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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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环保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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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盖章
(教育部门) (环保部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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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填报一式二份。
附件2
赣榆区“我是小小环保局长”推荐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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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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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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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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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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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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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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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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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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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小结(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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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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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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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环保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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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盖章
(教育部门) (环保部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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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填报一式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