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657/2016-00002 | 分类: | 30 |
发布机构: | 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 | 2016-06-29 |
信息名称: | 赣榆县环保局直属单位 | ||
文号: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直属单位。 | ||
时效: |
赣榆县环保局直属单位
(一)监测站
对本县内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要求,制订监测计划和进行经常性的监测。定期向上级站报送监测数据,编报本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对县内排放污染物的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测,建立污染源档案,监督和检查各单位执行各类环境法规和标准的情况。为排污收费等环境管理提供监测数据;完成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为进行环境管理所需要的各项监测任务;参加县内污染事件调查,为仲裁环境污染纠纷提供监测数据;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积极组织和发动群众参加环境监督活动,组织群众性的环境监测网。
(二)环监局
现场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污染物排放污染防治设施运转的情况,监督检查限期治理、“三同时”、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污染和破坏自然生态环境情况;调查环境污染事故、协调处理环境污染纠纷;依法征收排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