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 | 分类: | 30 |
发布机构: | 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 | 2017-01-11 |
信息名称: | 赣榆县环保局信息公开指南 | ||
文号: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特编制赣榆县环境保护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 ||
时效: |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特编制赣榆县环境保护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 领导分工、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机构职能
2、办公室文件
3、重要会议
4、重点工作
5、相关政策法规
(二)公开形式
1、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2、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各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申请机构
赣榆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18-86213753
地址:赣榆县青口镇文化路40号
邮政编码:2221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提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登陆“中国·赣榆”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入“依申请公开”页面,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选定相应的受理机构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向赣榆县环境保护局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三)申请的处理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经审查受理的申请,作出下列分类处理:
1、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程序,并在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后依法提供其申请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
2、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有关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获取;
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6、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三、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物价部门核定标准,依法收取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不得以有偿服务或者变相有偿服务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本机关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
投诉电话:0518-86213753
传真号码:0518-86215357
电子信箱:gyxhbjbgs@163.com
通信地址:赣榆县青口镇文化路40号
邮政编码:222100。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特编制赣榆县环境保护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 领导分工、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机构职能
2、办公室文件
3、重要会议
4、重点工作
5、相关政策法规
(二)公开形式
1、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2、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各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申请机构
赣榆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18-86213753
地址:赣榆县青口镇文化路40号
邮政编码:2221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提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登陆“中国·赣榆”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入“依申请公开”页面,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选定相应的受理机构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向赣榆县环境保护局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三)申请的处理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经审查受理的申请,作出下列分类处理:
1、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程序,并在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后依法提供其申请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
2、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有关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获取;
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6、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三、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物价部门核定标准,依法收取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不得以有偿服务或者变相有偿服务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本机关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
投诉电话:0518-86213753
传真号码:0518-86215357
电子信箱:gyxhbjbgs@163.com
通信地址:赣榆县青口镇黄海东路0215号
邮政编码:222100。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特编制赣榆县环境保护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 领导分工、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机构职能
2、办公室文件
3、重要会议
4、重点工作
5、相关政策法规
(二)公开形式
1、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2、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各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申请机构
赣榆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18-86213753
地址:赣榆县青口镇文化路40号
邮政编码:2221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提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登陆“中国·赣榆”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入“依申请公开”页面,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选定相应的受理机构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向赣榆县环境保护局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三)申请的处理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经审查受理的申请,作出下列分类处理:
1、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程序,并在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后依法提供其申请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
2、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有关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获取;
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6、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三、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物价部门核定标准,依法收取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不得以有偿服务或者变相有偿服务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本机关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
投诉电话:0518-86213753
传真号码:0518-86215357
电子信箱:gyxhbjbgs@163.com
通信地址:赣榆县青口镇文化路40号
邮政编码:222100。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特编制赣榆县环境保护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 领导分工、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机构职能
2、办公室文件
3、重要会议
4、重点工作
5、相关政策法规
(二)公开形式
1、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2、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各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申请机构
赣榆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18-86213753
地址:赣榆县青口镇文化路40号
邮政编码:2221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提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登陆“中国·赣榆”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入“依申请公开”页面,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选定相应的受理机构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向赣榆县环境保护局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三)申请的处理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经审查受理的申请,作出下列分类处理:
1、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程序,并在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后依法提供其申请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
2、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有关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获取;
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6、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三、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物价部门核定标准,依法收取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不得以有偿服务或者变相有偿服务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本机关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
投诉电话:0518-86213753
传真号码:0518-86215357
电子信箱:gyxhbjbgs@163.com
通信地址:赣榆县青口镇黄海东路0215号
邮政编码:222100。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