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 分类: 30
发布机构: 环境保护局 成文日期: 2017-01-11
信息名称: 赣榆县环保局信息公开指南
文号: 主题词:
内容概述: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特编制赣榆县环境保护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时效:
阅读次数: 字号:【
赣榆县环保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特编制赣榆县环境保护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 领导分工、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机构职能

2、办公室文件

3、重要会议

4、重点工作

5、相关政策法规

(二)公开形式

1、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2、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各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申请机构

赣榆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18-86213753

    地址:赣榆县青口镇文化路40

  邮政编码:2221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提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登陆“中国·赣榆”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入“依申请公开”页面,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选定相应的受理机构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向赣榆县环境保护局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三)申请的处理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经审查受理的申请,作出下列分类处理:

1、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程序,并在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后依法提供其申请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

2、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有关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获取;

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6、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三、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物价部门核定标准,依法收取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不得以有偿服务或者变相有偿服务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本机关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

  投诉电话:0518-86213753

    传真号码:0518-86215357

    电子信箱:gyxhbjbgs@163.com

  通信地址:赣榆县青口镇文化路40

   邮政编码:222100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特编制赣榆县环境保护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 领导分工、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机构职能

2、办公室文件

3、重要会议

4、重点工作

5、相关政策法规

(二)公开形式

1、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2、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各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申请机构

赣榆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18-86213753

    地址:赣榆县青口镇文化路40

  邮政编码:2221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提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登陆“中国·赣榆”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入“依申请公开”页面,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选定相应的受理机构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向赣榆县环境保护局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三)申请的处理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经审查受理的申请,作出下列分类处理:

1、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程序,并在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后依法提供其申请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

2、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有关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获取;

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6、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三、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物价部门核定标准,依法收取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不得以有偿服务或者变相有偿服务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本机关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

  投诉电话:0518-86213753

    传真号码:0518-86215357

    电子信箱:gyxhbjbgs@163.com

  通信地址:赣榆县青口镇黄海东路0215号

   邮政编码:222100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特编制赣榆县环境保护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 领导分工、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机构职能

2、办公室文件

3、重要会议

4、重点工作

5、相关政策法规

(二)公开形式

1、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2、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各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申请机构

赣榆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18-86213753

    地址:赣榆县青口镇文化路40

  邮政编码:2221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提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登陆“中国·赣榆”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入“依申请公开”页面,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选定相应的受理机构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向赣榆县环境保护局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三)申请的处理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经审查受理的申请,作出下列分类处理:

1、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程序,并在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后依法提供其申请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

2、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有关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获取;

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6、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三、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物价部门核定标准,依法收取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不得以有偿服务或者变相有偿服务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本机关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

  投诉电话:0518-86213753

    传真号码:0518-86215357

    电子信箱:gyxhbjbgs@163.com

  通信地址:赣榆县青口镇文化路40

   邮政编码:222100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特编制赣榆县环境保护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 领导分工、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机构职能

2、办公室文件

3、重要会议

4、重点工作

5、相关政策法规

(二)公开形式

1、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2、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各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申请机构

赣榆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18-86213753

    地址:赣榆县青口镇文化路40

  邮政编码:2221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提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登陆“中国·赣榆”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入“依申请公开”页面,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选定相应的受理机构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向赣榆县环境保护局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三)申请的处理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经审查受理的申请,作出下列分类处理:

1、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程序,并在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后依法提供其申请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

2、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有关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获取;

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6、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三、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物价部门核定标准,依法收取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不得以有偿服务或者变相有偿服务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本机关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

  投诉电话:0518-86213753

    传真号码:0518-86215357

    电子信箱:gyxhbjbgs@163.com

  通信地址:赣榆县青口镇黄海东路0215号

   邮政编码:222100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