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714X/2020-00011 分类: 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0-08-09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万企联万村 共走振兴路”行动海头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海政发〔2020〕32 主题词:
内容概述: “万企联万村 共走振兴路”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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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万企联万村 共走振兴路”行动海头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万企联万村 共走振兴路”行动海头镇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海头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9 日

“万企联万村 共走振兴路”行动

海头镇实施方案

为鼓励引导企业、商会、协会等社会力量投身乡村振兴,推动工商资本、人才、技术“上山下乡”,推动村企要素互换、共同发展,促进城乡资源要素优化配置,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根据江苏省《关于组织开展“万企联万村 共走振兴路”行动的实施意见》(苏委农办〔2020〕22号)、连云港市《关于印发<“万企联万村>的通知》(连委农组办〔2020〕13号)、赣榆区《关于印发<“万企联万村>的通知》(赣委农组〔2020〕3号)要求,制定《“万企联万村 共走振兴路”行动海头镇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有发展,三年见成效”的总体思路,到2020年底,万企联万村基本格局初步完成;2021年底,政府有力引导、企业有效参与、乡村高质发展的联建体系基本形成,万企联万村取得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果;2022年底,村企联建发展不断深化,发展壮大一批立足乡村的现代企业,培育建成一批初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典型,新型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乡村振兴取得明显成效。

二、联建内容

(一)突出党建引领,联建组织堡垒。以“万企联万村”活动为抓手、以市场为纽带、以共赢为目标,推进有党组织的企业(合作社、经济组织)与村党组织结对共建,切实增加企业效益、提高农民收入。以党建示范带建设为载体,加大组织资源与发展资源的整合力度,推广“支部+合作社”“支部+电商”“党小组建在产业链上”等形式,推动产业互助、就业互需、党建互联、人才互动。企业发挥人才和技术优势,采取书记结对、党员互助、选派党员骨干到联系村挂职等方式,推动企业深入做好结对共建。村党组织要找准党建工作融合村级发展结合点,发挥组织动员、熟悉村情等优势,协助企业党组织和党员深入乡村、融入群众,形成优势互补、相互开放、共治共享村企联动机制。

(二) 突出资源开发,联建特色乡村。支持各类企业与联建村合作,利用乡村山、水、田、林等全域空间资源和历史文化、民间工艺、传统民俗等地域文化资源,发展现代农业、特色养殖、乡土特色手工业、休闲观光、农创文旅、生产生活服务等多种产业业态,形成一批地域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人文气息浓厚、宜业宜居宜游、承载乡愁乡情的特色乡村(社区综合体)。

(三) 突出互利共赢,联建富民产业。坚持农民致富和企业发展互利共赢,鼓励企业到乡村发展适合自身要求的特色产业,推动要素集聚、企业集中、产业集群。支持农业龙头企业落户高标准农田项目区、特色农业产业园区、粮食主产区乡村,建设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基地、集约化加工基地、仓储物流基地,形成产业链条完整、竞争优势明显的乡村特色产业集群。鼓励科技类、服务类企业建立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公司(中心),辐射和带动农技推广、农资供应、统防统治、深松整地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支持企业投资建设规范化乡村工厂、生产车间,发展特色食品、制造、手工业等乡土产业。

 (四) 突出资产盘活,联建飞地项目。突破地理限制,引导镇村统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指标、村自筹发展资金等资源,与开发区(园区)、企业开展村企合作,在乡村共同建设“企业分部”“园区分区”等多形式的“产业飞地”“园区飞地”“企业飞地”, 发展“飞地经济”,实现多方共赢。“飞地经济”收益分配可适当向集体低收入村倾斜。

(五) 突出产销合作,联建新型业态。鼓励和支持村企开展产销合作,共同做好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仓储等环节的协同管理,发展产地直销、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建立起稳定的产销关系。鼓励村企联合建设一批贮藏保鲜、分级包装、冷链配送等设施设备,提高冷链物流服务效率与质量。鼓励电商企业发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技术优势和物流仓储优势,推动电商资源下沉到村,把农产品转变为适合网络销售的农商品。

(六) 突出绿色发展,联建生态品牌。鼓励乡村创新生态资源运营模式,将分散的生态资源集中收储,“打包”优化为优质“资产包”后委托有专业经验的联建企业具体运营,带动周边区域发展和资源溢价,实现生态、经济、社会等综合效益。鼓励村企共同建设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申报地理标志农产品,做强区域公用品牌,推动附着于农产品中的生态产品价值显化实现。鼓励企业参与乡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建设,发展生态循环农业。

(七) 突出技术支持,联建育才平台。落实省“333工程”和“双创计划”等高层次人才关注支持农村发展政策。鼓励企业联合涉农高校、科研院所等建立农业农村人才培训基地、孵化基地,提供培训、实训、实习平台,培养“土专家”、经纪人、乡村工匠、非遗传承人、电商人才等各类专业实用人才。鼓励联建村聘请企业负责人为本村经济发展顾问,或引入职业经理人负责集体资产运营管理,发展集体经济。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引导鼓励本土企业家为家乡招才引智,回乡投资兴业,投身家乡建设。

(八) 突出社会服务,联建公共设施。鼓励创新乡村社会事业建设和运营机制,推动公益性建设和产业经营发展捆绑结合,为企业参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公共服务提供路径。支持有条件的镇村将公路、文化、教育、医疗等公益社会事业建设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整体打包,实施一体化开发、市场化运作,让企业投资有预期、有回报、能持续。支持企业积极承接政府购买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助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九) 突出股份合作,联建集体经济。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企业共同投资组建新的混合所有制经营实体,开展联合经营,解决集体经济经营管理难题。鼓励农户、村集体、新型经营主体、企业等多方主体,以承包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资金、劳动力、科技等多种要素入股联合,发展股份合作,全面盘活乡村资源要素潜力,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三、实施步骤

(一) 排出“三份清单”,实现双向对接(2020年8月10日前)。按照村企联建要求,逐村摸排梳理,完善村情清单、资产清单和项目需求“三份清单”。要逐村摸排梳理各村资源禀赋、区位条件、产业结构、集体收入等情况,形成针对性的“村情清单”。在“村情清单”的基础上做好分析研判,分类梳理,摸清具有开发和投资潜力的优质资源资产,打包形成“资产清单”,为企业“下乡”提供参考。项目需求清单可以镇为单位编排,也可以几个村为单位抱团编排,也可一村一个项目,建立项目包或项目库。在此基础上,村企双向对接,达成共建合作。8月底前,国有企业、规上民企和南北挂钩推介企业“三个对接”完成80%结对后,企业和村要迅速行动,就合作的内容、机制进行深入交流、充分协商,精准落实合作意向,尽快签订合作协议,着手拟定发展规划,落地启动项目建设,确保已经签订协议的合作项目在9月30日前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 组织“三大行动”,实现“三个全覆盖”(2020年12月底前)。一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升行动。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借助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与企业共同投资组建新的混合所有制经营实体,全面盘活乡村资源要素潜力,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二是项目集中签约行动。确定每月10日为“村企共建项目集中签约日”,年内建设村企联建优秀项目10个以上。三是村企人员互派行动。每个联建村选派1名后备干部到联建企业跟班学习,每个企业选派1名优秀干部到村担任职业经理。年内,村企合作项目签约率达到100%。到今年年底,实现“三个全覆盖”,所有村村企对接实现全覆盖、低收入村增收达标全覆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实现全覆盖。

(三)扩大联建成果,实现巩固提升(2021-2022年)。进一步加大联建力度,完善联建措施,扩大联建成果,将年度评估和表彰奖励纳入常态化轨道,每年都能培育建成一批初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典型。

四、支持保障

(一) 强化组织保障。建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党委、政府分管领导,财政、工业、国土、扶贫、农经农技等部门单位组成的村企联建领导小组,统筹推动村企联建。村企联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经中心,办公室负责联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日常指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衔接推进联建工作,确保村企联建尽快落地见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成员单位在做好自身联建发展的基础上,主动对接协调南通、镇江在海头的异地联建工作。

(二) 强化财税保障。充分利用现有财政支农政策,加强省以上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统筹安排,落实以奖代补、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政策,对联建项目予以支持。鼓励机关、学校、医院、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优先采购村企联建的产品和服务。村企联建项目实施中用地、审批、使用、建设和经营等所涉税费,凡符合减免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减免。对参与联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对企业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三) 强化用地保障。将符合规划的村企联建项目用地需求,列入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保障相关项目用地。按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用地政策,对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需要点状布局用地的联建项目,按照“建多少、报多少”原则,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手续。允许联建村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作价入股等方式参与村企联建项目建设。积极引导盘活存量低效建设用地,通过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形成的节余建新指标,优先支持能够广泛带动农户创业增收,对乡村发展有引导作用的乡村新型社区综合体等联建项目。加强对联建村设施农业用地使用、备案的指导与服务。

(四) 强化金融保障。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有效满足村企联建发展中特色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支持银行机构加大联建项目的信贷投入,通过支农支小再贷款等方式提供利率优惠的信贷支持,扩大联建村农业保险覆盖面,积极构建涵盖财政补贴基本险、商业险和附加险等农业保险产品体系,引导保险机构为联建项目提供优质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五) 强化政策保障。用足用好各项农业农村改革政策,以村企联建项目为载体,一点多试、综合推进,推动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改革等现有改革举措集成联动,形成制度合力,释放改革红利。

  (六)强化考核激励。将村企联建工作纳入村党组织书记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村年度考核的重要方面,作为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干部的重要平台。把村企联建工作成效作为村“两委”班子成员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村“两委”换届工作结合起来。对主动参与联建的国有企业,在企业考评考核中予以适当加分奖励。把企业家参与村企联建的实绩,作为推荐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秀企业家、优秀企业党组织书记和劳模评选的重要依据。每年评选一批“万企联万村先进企业”,对在村企联建中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适时予以表彰,切实增强荣誉感。对各村、各有关部门的行动落实情况, 将纳入有关综合考核,适时予以正向激励和反向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