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714X/2024-00005 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8-29
信息名称: 关于成立海头镇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 海政发〔2024〕21 主题词:
内容概述: 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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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海头镇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精神,进一步依法依规从严规范我镇项目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项目工程统筹、协调、管理,不断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推进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研究,成立海头镇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组织架构

组 长:张艺馨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 组 长:高维仲 人大主席

      孙中伟 党委副书记

      王 进 党委副书记、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孙 健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刘 哲 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李 强 政府副镇长

     王东升 政府副镇长

     张东方 政府副镇长

     闫丽红 政府副镇长

     程治凯 政府副镇长

     张传鹏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李政秋 党委统战委员、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龙河村第一书记

     徐 静 党委宣传委员、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谭香枝 党委组织委员、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尚庆良 党委政法委员

     王庆平 党委委员(挂职)

     顾 健 党委委员(挂职)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政府招标采购的政策法规,全面领导镇招标采购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镇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3.研究决定重大采购事项,审定采购预算和计划。

4.协调解决招标采购业务执行中的重大问题,监督采购项目的实施,重点加强对采购的申请、立项审批、采购招标、合同订立、验收、付款等环节的监控督查。

5.其他相关决策事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代表领导小组履行镇项目管理工作日常监管职责。

2.协调解决各业务部门提交的相关招标采购问题,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采购方案并监督业务股室实施。

(三)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1.在镇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分管领导)牵头下,具体负责招标采购事宜。

2.各业务部门负责所属业务内的具体招标采购工作,并依法依规实施招标采购。

3.负责所属业务内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招标采购的申请、立项审批、采购招标、合同订立、验收、付款等环节的工作。

4.负责所属业务内招标采购工作的材料备案、存档等工作。


                                       海头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