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714X/2023-00006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4-25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海头镇2023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文号: 海政发〔2023〕13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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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头镇2023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切实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督促广大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努力遏制各类生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编制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贯彻执行“精准执法+优质服务”要求,以高效务实的作风和高标准,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依法治安,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不断提升全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为建设“和安富美”新海头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压实安全监管责任,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检查行为,明确安全生产检查主体、方式、重点检查、检查频次等内容,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提升,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严惩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除生产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生产水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镇经济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聚焦重点监管事项。以风险防控为底线,聚焦风险等级较高、危险因素较多、生产规模较大以及近三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重点单位实行“全覆盖”检查,对一般单位实行“双随机”抽查为主的检查;今年要加大对企业本质安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和装备设施维护等安全管理作为重点监管内容。

(二)转变执法理念和方式。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推进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主动报告等制度,提高监管效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为着力点,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继续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相结合等方式,激发企业主动抓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提高精准执法和服务水平,强化源头治理,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化解风险隐患。

(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危险化学品(包括涉氨制冷、加油站和烟花爆竹等)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和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修订(演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等情况。发现事故隐患或者违法行为,应当依法采取处理措施,保持依法治安的高压态势,不断提高违法成本,使之不敢为、不能为。

四、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规模以上工贸企业(特别是涉爆粉尘、工贸使用危化品和有限空间的工贸企业)为重点监督检查范围。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2)烟花爆竹批发单位;

(3)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4)涉氨制冷生产经营单位;

2.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

3.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5.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6.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重点检查单位数量、名称及频次。全年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4家,其中规上企业5家、规下企业15家、烟花爆竹批发单位16家、涉氨制冷等工贸企业28家。

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年内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年内可以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监督检查。

对于其他重点检查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监督检查的频次。

五、专项及其他检查

(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各有关单位结合监管职责和工作实际,计划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重大活动专项督查。联合有关部门对重点区域和场馆开展督查,检查内容和时间按照相关文件管控要求开展。

(三)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监督检查。有关责任单位对本年度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检查比例不少于总数的20%。

(四)举报核查。对涉及安全生产的来信来访、上级交办的举报件及“12345”市民热线反映的情况问题进行核查处理。

上述四项检查家次,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开展。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依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明晰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责任的有效举措。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单位应统筹兼顾,提前做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事项,维护监督检查计划的严肃性。

(二)强化规范执法。要深入分析全镇范围内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抓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点、难点。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依照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监督检查的各个环节,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文书填写规范。

(三)严格执法纪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准则》,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全面强化执法队伍作风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抓好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海头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