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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427714X/2023-00002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海头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2-08 |
信息名称: | 关于成立海头镇食安办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文号: | 海政发〔2023〕5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食安办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领导小组 | ||
时效: |
关于成立海头镇食安办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的通知》(食安委发〔2022〕7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经研究,海头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成立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张文任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闫丽红 党委政法委员
岳跃蒙 党委委员
李小阳 区市场监管局海头分局局长
成 员: 王 停 党委委员、海头海防派出所所长
王庆平 龙河派出所所长
刘 巍 海头卫生院院长
董兴金 龙河卫生院院长
刘兴法 海头高级中学校长
王 勇 海头初级中学校长
卢华伟 海头中心小学校长
霍介传 龙河中心小学校长
刘 娅 镇政法和社会治理办公室综治办主任
吴苏红 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宣传办主任
马 磊 镇经济发展局工业经济办(外来投资服务中心)主任
李启广 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农技办主任
王 硕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办主任
各村负责人
海头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