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714X/2022-00003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4-04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海头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海政发〔2022〕5 主题词:
内容概述: 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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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头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赣榆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赣安〔2022〕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海头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海头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

海头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4日



海头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连云港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赣榆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精神,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总要求和“务必整出成效”的总目标,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条块结合、点面结合、标本兼治,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治理合力。在全镇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与“三年大灶”有机衔接、同步推进,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的大排查、大整治,切实防范风险和治理隐患,促进全镇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重点治理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风险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梳理区两办《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工作方案》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深刻吸取一些地方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重点排查两个方面突出问题和四个环节的重大安全风险。

(一)安全发展理念不牢问题。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深入不扎实,分析研判本辖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不全面,对新情况、新问题了解掌握不够。二是统筹发展和安全还需久久为功,一些地方把安全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不够,产业布局不够合理,生产智能化、安全本质化水平不高。三是安全投入不足,一些使用燃气等重点监管企业泄漏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不完善,部分消防基础设施设备及管道老化。四是应急处置力量不足,部分大型企业未按要求建设企业专职消防队,部分企业没有建设相关工艺处置队和应急处置队。

(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一是监管执法力量配备不足,监管执法人员缺少专业实践经验,不懂不会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二是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已经明确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有的落实仍不到位,安全风险因素考虑不足。三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风险辨识和管控制度执行不严,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高风险岗位操作人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安全责任落实不到基层班组,一些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只挂名不履职。

(三)生产储存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一是一些企业没有按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部分涉及高危工艺的生产装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水平不高,操作人员专业能力资质还没有全部达标。二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辨识工具掌握不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未形成常态化风险管控机制。三是部分企业老旧装置数量增多,压力容器管道安全风险增大,预防性维护和常态化监测监控措施跟不上,腐蚀泄漏风险增大。四是部分化学品储罐区缺乏科学规划,设计建设水平不高,安全设施与消防应急设施不完善。

(四)交通运输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一是非法托运、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问题仍有发生,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罐体治理工作仍需推进。二是源头充装查验、特定时段禁行、重点路段巡查管控制度执行不严。三是危险化学品企业储存作业风险辨识管控不够严格;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还存在超范围经营、谎报瞒报货物种类问题。四是油气长输管道缺乏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五是部分托运单位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委托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企业和车辆承运、不按规定装载危险化学品等现象时有发生。

(五)废弃处置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一是部分企业未严格落实相关法律制度,存在鉴别鉴定不及时,不主动申报,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问题;涉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设施未经安全评估。二是部门协同监管不到位,落实项目源头审批、危险废物监管、环境治理设施监管、联合执法、联合会商联动机制力度不够。

三、完善重点保障制度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

1.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统筹协调,镇设立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由综合执法局、派出所、财政所、交警中队、市场监管分局为成员单位,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重大问题,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提供建议。(镇安委办负责)

2.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中共赣榆区委赣榆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榆区区级部门及省市属驻赣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确保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责任落实到位。镇安委会要强化督导通报和巡查考核,推动各有关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区两办《实施意见》重点工作和《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明确的任务。(经济发展局、建设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全面落实《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制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落实到责任人。(镇安委办负责)

(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4.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加强老旧装置安全运行监控,分步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建立长周期安全运行的技术保障体系,督促企业对高风险和较高风险老旧装置每半年开展一次评估,对一般风险和较低风险老旧装置每年开展一次评估。(镇环安办牵头,建设局、市场监管局、消防队配合)

5.统筹推进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的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等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运行,督促企业对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热氧化器(RTO焚烧炉)等六类环境治理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估,确保企业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回头看”,全面排查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重点整治部分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镇环安办负责)

(三)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6.健全完善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按照省应急管理厅统一部署,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开展重大危险源专项督导检查,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推行线上线下执法模式,用好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线上发现违法线索,线下固定证据,提高执法检查的精准性,实现重大危险源常态化安全管控。(镇环安办负责)

7.以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为载体,推进基于信息化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镇环安办负责)

8.健全完善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机制,配合市、区应急局对高危工艺企业等开展精准指导帮扶。推动危险化学品高危工艺企业等建立安全管理交流平台,分享优秀企业安全管理经验。(镇环安办负责)

9.实施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2022年底前,配合区应急局完成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轮训,持续对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开展集中轮训。(镇环安办负责)

(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

10.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迭代完善系统功能,按照特别管控(红色)、重点关注(黄色)和一般监管(绿色),常态化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动态监测预警,实现上下贯通、联网管控、信息共享。推广使用全省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监管信息共享平台,综合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镇环安办负责)

11.推广应用新版化学品登记系统,督促企业核准“一书一签”,对每个企业每种危险化学品实施“一企一品一码”管理,为危险化学品危害信息高效传递和实施全生命周期精准监管提供基础支撑。(镇环安办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相关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制定具体专项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村、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健全完善责任链条,建立落实到岗、明确到人的工作责任制,按照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三)加强工作督导。各村、各相关单位要把本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治理内容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检查力度。要严格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重大风险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全面提高治理成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围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专业人员能力素质、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等方面,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同时,要对治理走形式、责任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公开曝光、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