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714X/2021-00009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9-15
信息名称: 2021年海头镇“中秋国庆”双节期间 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方案
文号: 海政发〔2021〕28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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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头镇“中秋国庆”双节期间 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方案

各村、各单位:

9月1日新《安全生产法》颁布以来,全国各地接连发生影响较大事故,教训十分惨痛,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要求,以及全运会召开、“中秋国庆”双节来临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切实做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稳定和谐。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新《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要求,深入排查整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规范执法流程和加大事故查处力度,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决堵塞安全生产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深入推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长效稳定,切实抓好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二、排查时间

全镇“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从9月16日开始至10月7日结束。

三、排查范围

“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的范围是:全镇所有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包括民生工程、海洋渔业、烟花爆竹、金属冶炼、船舶修造、危险物品使用、生产、存储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以及供水、供电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领域。尤其要结合“中秋国庆”双节期间,人流、物流、车流聚集特点,针对人员出行量大、群众性聚集活动较多的实际,重点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火灾事故隐患和“三合一”、“多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集中排查和整治。

四、排查方式

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个体户)迅速开展深入自查自纠,将隐患排查渗透到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全链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各村、各条线根据“149”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分工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针对性排查。镇安委办采取定向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村、各条线“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大排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确保节前大排查工作落实到位且取得实效。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各条线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思想认识,亲自安排,以严肃的态度、严谨的作风、严厉的措施,严查事故隐患、严打不法行为、严治难点问题,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长期稳定。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村、各条线结合

实际,制定“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大排查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确保大排查工作全面彻底、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深入检查,从严整改。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对存在的问题隐患要登记造册,加大整改和查处力度。对问题隐患治理不及时、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要及时责令其停产整顿;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视同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对懒政怠政、推诿扯皮、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四)广泛宣传,强化监督。开展大排查过程中,要通过宣传教育,让新安全生产理念广泛根植于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思想之中,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自觉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平台、LED电子屏、横幅、公告栏等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及时向全镇人民群众发布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法律知识,营造浓烈的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五)加强值班,落实值班制度。各村、各条线要高度重视“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发生。同时要做好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

                                                         海头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