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714X/2013-00002 | 分类: | 30 |
发布机构: | 海头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3-02-11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2013年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 ||
文号: | 海政发[2013]2号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 ||
时效: |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
2013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联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连政办传〔2013〕12号)、县安委办《关于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从2013年2月2日—2月5日结束,2月5日前,各企业单位进行自查自纠;2月5日镇安委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
二、检查范围
全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三、检查内容
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执行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证照齐全完备情况、设备保养维护检修情况、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监管制度;安全措施、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历次排查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及安全措施执行情况;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范措施、管理制度的落实情。
1、道路交通。重点检查节日期间道路交通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客运车辆超载、超速,超限和酒后驾车运营,客货混装和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要坚决予以查处纠正。同时做好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查堵工作。
2、非煤矿山。重点检查生产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劳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从业人员上岗培训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危险化学品。督促生产企业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有毒有害物品生产设备、输送管道的维护、保养、防冻和通风工作,严防冻裂造成泄露、爆炸、火灾或中毒事故;防止恶劣天气发生运输车辆倾覆、泄露等事故;严格化工生产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规范操作。
4、烟花爆竹。加强烟花爆竹储存、运输和销售安全的监督管理,层层监控,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贩运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和网点。
5、建筑领域。建筑施工企业要在特别季节、恶劣天气到来前,认真分析和查找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在针对性地提早作出安全生产部署,强化安全管理。要严格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把塔吊等大型建筑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和操作作为重点,切实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加强对人群密集位置建筑施工和公路建设施工的安全监管,严防发生各类建筑施工事故。
6、人员密集场所。全面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情况;保证密集场所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和消防通道畅通,重点是对宾馆、饭店、网吧等娱乐场所,以及商场、等公共场所要害部位作为安全防范的重点,督促有关单位狠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及时整治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7、水上交通。对全镇所有船舶、码头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及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船舶持有的相关证件情况,船舶救生、消防设施的配备、放置和使用情况,高危作业渔船及老旧渔业船舶安全生产。
8、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情况。
9、学校和食品安全。对中小学校的消防、校舍、校车和食品卫生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四、检查的方式及具体分工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各企业要针对各自生产经营的特点认真开展层层自查自纠。2月5日,镇安委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
1、由安监所、边防派出所牵头,组织对非煤矿山、(液化气站、加油站)、特种设备、道路交通、建筑领域、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点进行检查。
2、由农技中心、海产公司牵头,组织对水上交通进行安全检查。
3、由安监所牵头,组织对全镇化工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网吧、农贸市场)等安全检查。
4、由工商分局、卫生院牵头,组织对全镇重点食品、饭店、宾馆、超市、中小学校的食堂、校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做好对学生在节假日放假期间的安全防范教育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各单位要加强对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担任安全检查组组长,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检查,亲自督促落实。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特别要注意针对节日期间易发的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情况,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各类人员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三)落实责任,狠抓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做到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责任人“五落实”;对逾期未整改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村、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检查不到位,或存在疏于预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等安全生产工作不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值班,畅通信息。各村、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通讯和信息畅通。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上报镇政府办公室和镇安委会办公室。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妥善处置,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