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534/2022-00007 | 分类: | 其他/其他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6-20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区工信局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赣工信发〔2022〕21 | 主题词: | 关于印发《区工信局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赣工信发〔2022〕21号
关于印发《区工信局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直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扎实推进我局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关于推进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赣分治办发〔2022〕8号),制订本实施方案。
连云港市赣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0日
区工信局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置,建立垃圾分类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示范带动垃圾分类工作,着力改善工作环境,树立文明形象。
二、工作重点
(一)规范垃圾分类类别和投放设施设置
按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二分类”规范垃圾分类类别和分类投放设施标志,统一设置标志规范、清晰醒目的垃圾分类投放设施。
(二)推行绿色办公促进再生资源循环利用
全面实行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通过增加配套笔芯采购比例、自备茶杯等方式减少中性笔、纸杯等一次性办公用品的使用。对产生的废纸、废弃电器及电子产品等废旧物品进行集中回收处理,促进循环利用。鼓励废旧家具修复使用,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或达到最低使用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家具不得进行回收,应当通过调剂使用、交易、捐赠等方式处置;确实不能继续使用的,由有资质的环保回收机构回收处置。
(三)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以创建节约型机关为契机,率先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到2022年底,全面停止使用《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内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四)严禁餐饮浪费促进餐厨垃圾源头减量
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倡导节约粮食、反对浪费上当示范、作表率,引领社会文明节约用餐风尚。
三、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要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由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账,强化协作配合,狠抓工作落实。科学设置各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做好统计上报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本系统垃圾分类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二是加强考核评估。加强我局落实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情况日常督导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科室及个人予以通报,确保将工作责任压紧压实。
三是加强示范创建。鼓励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积极提出好的思路、方法。对实施过程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加以总结并在局里宣传推广,努力营造浓厚的氛围,形成良好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