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65/2022-00250 | 分类: | 工业、交通/公路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7-20 |
信息名称: | 关于区第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1号建议的答复 | ||
文号: | 赣交〔2022〕74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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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第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1号建议的答复
张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233国道与雨虹篷布、东霞制衣路口交叉处增设红绿灯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立即启动了“在233国道与雨虹篷布、东霞制衣路口交叉处安装交通信号灯”的研究工作,经过交叉口事故认定、周边道路环境、交叉口视距影响、道路车流量调查、前后交叉口设置距离、信号灯安装距离等一系列调查,并经过多方多次讨论、方案审查后,认为:233国道与雨虹篷布、东霞制衣路口交叉处不具备安装交通信号灯的条件。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注,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最后,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心!
(联系人:刘裕贤 联系电话:18262770828)
连云港市赣榆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