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593/2015-00057 分类: 10
发布机构: 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15-06-11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赣榆区2015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文号: 赣教字〔2015〕20号 主题词: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赣榆区2015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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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榆区2015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赣榆区2015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中学、中专校:
        现将《赣榆区2015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二〇一五年六月八日

 

赣榆区2015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规范管理促进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连云港市2015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顺利进行,特成立2015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2015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
        赣榆区2015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  健
        副组长:岳进明  高顺涛  程益广  秦泗营   刘跃夫  张  波  李  杰
        成    员:李大吾  房耿江  胡俭英  宋继玺  徐  慧  高兴泉  徐晓静  王从团 
        领导小组下设:
        ㈠考务录取办公室,主任由程益广兼任,副主任由房耿江、胡俭英、宋继玺兼任。
        ㈡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由秦泗营兼任,副主任由高兴泉、房耿江、胡俭英、王从团兼任。
        教育局监察室直接参与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负责调查处理各类违规行为。
        二、招生计划
        ⒈招生任务:全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6000人(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见附件一),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二。免费五年制师范学前教育专业在我县招收8人。五年制高职、部省属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招生计划由省下达。
        ⒉计划类别: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统招生、自主招生两种类别,其中自主招生计划比例不超过统招生计划数的10%。四星级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数全部为指标生计划(具体推荐实施办法见附件四),统招指标生加10分投档。
        高中段学校开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残疾学生和残疾困难家庭学生就读高中段学校统招类免收学费,残疾学生就读高中段学校可凭残疾证及高中段学校证明到区残联申请教育专项补贴。海头高级中学、厉庄高级中学分别开设“宏志班”、“励志班”,对家庭贫困的优秀学生实行免费教育。
        3.中等专业学校开设中职与普通本科院校“3+4”分段培养、中职与专科院校“3+3”分段培养专业班,以实现中职与本科、专科联合招生、分段培养,同一专业一体化、系统化培养,满足经济发展对应用技术型和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需求。“3+4”、“3+3”分段培养招生计划由省下达。其中,赣榆中等专业学校与淮阴工学院联合开展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 “3+4”分段培养,招生计划分别为50人。金山中专和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联合开展园林技术、畜牧兽医“3+3”分段培养,招生计划分别为30人。
        4.中等专业学校继续招收普通高校对口单招班,以满足职业学校学生继续升学以及普通高校面向中等专业学校本科、专科招生计划增长的需要。
        三、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招生范围:赣榆高级中学、海头高级中学、赣榆区第一中学、城头高级中学、智贤中学面向全市招生,其它普通高中面向赣榆区招生。
        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范围:江苏省赣榆中等专业学校、江苏省金山中等专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四、考试考查
        1.凡参加2015年连云港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2015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文化考试组织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2.考试时间统一为:6月14日、15日、16日三天。6月16日下午,2013级(现八年级)学生参加地理与生物合卷考试。
        3.各考试科目的试卷均实行全市集中网上阅卷,阅卷工作严格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4.考生可凭报名号和网上填报志愿时设定的密码登录市招办网站查询个人成绩,亦可通过中国电信168信息台查询个人成绩。
        五、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时间
        6月17—20日,全市考生自主填报志愿。考生每人自己设定密码,同时应妥善保管密码,以备查询成绩时使用。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志愿填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任何人无法更改,所有志愿以网上填报为准。同时,由区招办打印考生志愿告知单,下发给考生本人或其监护人。  
        2.志愿填报方式
        三星级以上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统一实行平行志愿。为方便填报,同一所普通高中的统招生、自主招生分别用不同代码。
        考生填报志愿应注意:
        (1)只有参加免费幼师招生面试并取得合格证的学生方能报考免费五年制师范(男生)学前教育专业。中等专业学校与普通本科院校“3+4”分段培养专业班和四星级普通高中可以兼报。中等专业学校与专科院校“3+3”分段培养专业班和三星级普通高中可以兼报。五年制高职(含五年制师范)、部省属普通中专、中等专业学校和三星级普通高中不得兼报。五年制高职(含五年制师范)和中等专业学校与专科院校“3+3”分段培养专业班不得兼报。
        (2)应届初中毕业生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结果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达C等第以上(含C等第)者方可报考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普通高中;往届初中毕业生若报考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普通高中,只能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3)已被推荐为指标生的考生只有在平行志愿的A志愿填报指标生所在的普通高中,其指标生的资格方可有效,否则视为放弃指标生资格。
        (4)被中等专业学校录取的全日制在籍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前两年享受每生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
        (5)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在初中就读学校领取《连云港市2015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考生加分投档审批表》(见附件三),有关审批部门审核盖章后,于6月18日由学校统一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填报志愿截止后,不再办理。
        五、招生录取
        1.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分数优先和按志愿顺序依次录取的原则。
        2.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分别划定各批次控制线,严禁任何学校降低分数录取,如违规录取将无法建立学籍。
        3.全市统一集中实施网上录取。在向考生个人公布成绩之后,严格依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按计划进行投档,分批次录取。
        提前录取批次:免费五年制师范(男生)学前教育专业8人。
        第一录取批次:四星级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与普通本科院校“3+4”分段培养专业班。
        第二录取批次:五年制高职(含五年制师范)、中等专业学校与专科院校“3+3”分段培养专业班、部省属普通中专、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校对口单招班、中等专业学校和三星级普通高中。三星级以下普通高中在以上各学校录取结束后录取。
        4.网上录取过程中,达学校最低录取线,如总分相同,则依据文化考试总分;若文化考试总分相同,再依据语、数、外三科总分;若语、数、外三科总分相同,最后依次依据语、数、外单科成绩录取。
        5.指标生录取按学生取得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资格,加10分投档。中等专业学校与普通本科院校“3+4”分段培养专业班录取学生,中考成绩应达到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中等专业学校与专科院校“3+3”分段培养专业班录取学生,中考成绩应达到三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凡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在综合素质评价、理化生实验考查均达A等第的情况下加分投档。
        6.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录取办法,按《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艺特长生实施办法>的通知》(连教体艺〔2015〕2号)要求执行,严格按学校统招生、自主招生计划,择优自主录取。
        7.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享受优惠政策,同一考生只能享受其中一项。
        (1)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中国台湾地区、香港、澳门籍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
        (3)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加分办法按《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连政联〔2015〕1号)规定执行。
        8.考生凭报名号和密码,在网上查询录取结果。各高中段学校凭用户名、密码上网查询本校预录取信息,联系考生报到。学籍管理部门依据录取库信息进行学籍注册,建立符合国家统一要求的学籍库。
        六、工作纪律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在区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争取初中段学校毕业生“一个不能缺”的升入高中段学校就读。
        2.招生工作必须做到规范有序,报名、考试、阅卷、录取等环节必须依法按章办事,杜绝有偿招生和无序招生现象。教育局监察室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对各类违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制。
        3.各初中校要认真广泛的宣传招生政策,让所有考生、考生家长了解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志愿填报方法,特别要向家长宣传统招生、自主招生、国际班的收费标准。组织学生填报志愿,必须严格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选报学校;不得出现统一联系方式;班主任不得为学生编制、保管密码;不得向市、县区招办以外的任何机构和人员提供生源信息;不得扣压《报考指南》、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初中校长为志愿填报责任人,保证初中毕业生享有高中段学校招生政策知情权,毕业生报考率、志愿填报率、录取率及完成向区内中专校输送生源任务情况作为教育局对初中学校进行教育教学评估的重要依据。
        4.加强招生宣传管理,提高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各类高中段学校招生宣传由教育局中教科统一扎口管理,各招生学校统一制作、上报经教育局审核同意的招生宣传材料,由教育局组织各初级中学在统一时间集中进行宣传,届时教育局将派专人分赴各校督察学校宣传工作。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在各类媒体上进行招生宣传,任何初中学校不得允许高中段学校进校宣传。
        5.在填报志愿期间,教育局将组织专项检查,对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一五年六月八日

 
赣榆区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总招生
   计划
计划类别 计划
   分解
计划说明 招生
   范围
赣榆高级中学 1200 统招生 1091 其中体艺特长生38人(统招35人,自主招生3人) 全市
自主招生 109
海头高级中学 750 统招生 682 其中体艺特长生10人(统招10人),宏志班40名 全市
自主招生 68
赣榆第一中学 750 统招生 682 其中体艺特长生15人(统招14人,自主招生1人) 全市
自主招生 68
城头高级中学 750 统招生 682 其中体艺特长生15人(统招14人,自主招生1人) 全市
自主招生 68
智贤中学 750 文化类 710 其中体艺特长生
   56人,办学类型:民办
全市
中加国际班 40
赣马高级中学 500 统招生 455 其中体艺特长生5人(统招5人) 本区
自主招生 45
厉庄高级中学 500 统招生 455 其中体艺特长生35人(统招32人,自主招生3人),励志班40名 本区
自主招生 45
城南高级中学 500 统招生 455 其中体艺特长生6人(统招6人) 本区
自主招生 45
清华园双语学校 300 民办 300   本区

附件二:
赣榆区2015年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
 

学  校  名  称 计划类别 学制 招生计划 备 注
江苏省赣榆中等专业学校 职业中专 3 1500  
江苏省金山中等专业学校 职业中专 3 600  
成人中专 3 200  
连云港市赣榆县技工学校 高级技工 3 100 招收高中毕业生
高级技工 2 招收中职技毕业生
中级技工 3 100  

 
 
 
 
 
 
附件三:
连云港市2015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考生
加分投档审批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报名号   民族  
毕业学校          县(区)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父亲姓名   民族   工作单位  
母亲姓名   民族   工作单位  
加分类型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加分分值  
学校审查意见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市或县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少数民族考生需经市或县民族宗教部门审核。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华侨子女需经市或县侨办审核。
3.香港、澳门籍考生需经市外事办公室审核。
4.中国台湾地区考生需经市或县台办审核。
5.因公牺牲军人、革命烈士、残疾军人子女需经市或县民政部门审核。
6.现役军人子女由连云港警备区政治部与市教育局共同审核,填报时按《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连政联〔2015〕1号)详细写清加分类型。
7.主管部门是指民族宗教、侨办、台办、民政、警备区政治部等部门。
8. 各校考生的加分投档审批表于6月18日前统一交区教育局中教科。
 
附件四:
2015年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
及推荐实施办法
 
一、指标生计划的确定及分配范围
1.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由区教育局根据市招生文件精神,按学校招生计划数确定。
2.四星级普通高中的指标生计划全部分配到区内所有初中学校。
二、指标生计划分配依据
在遵循向薄弱初中倾斜原则的前提下,教育局分配指标生计划的依据为:1.当年初三在籍考生数(权重占80%);2.初中学校教学改革水平(权重占10%);3.初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状况(权重占10%)。
三、指标生推荐条件及程序
指标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后,由学校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荐工作。被推荐的指标生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学生学业成绩水平必须是学校优异者;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是学校优秀者;3.学生必须具有本校学籍,并在本校初中就读满三年的。
推荐指标生必须履行下列程序:1.学生本人自愿向学校书面申请,家长同意并签字确认;2.本班级同学、班主任和全体任课老师签字推荐;3.年级推荐;4.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5.在学校公示一周,接受各方面监督;6.各校6月12日前完成网上指标生信息上报,同时打印出本校《指标生名册》由校长签字、学校盖章,报区招生办和中教科审批备案,学生申请表等原始材料保留三年备查。已被推荐为指标生的考生只有在平行志愿的A志愿填报指标生所在的普通高中,其指标生的资格方可有效,否则视为放弃指标生资格。
推荐的指标生仍需参加中考,录取时加10分投档。由于智贤中学是民办学校,其指标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收费按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执行。
四、加强对指标生推荐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1.各校要成立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指标生的分配方案,教育局将强化对学校指标生推荐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2.初中校长是指标生推荐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初中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指标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指标生推荐方案和工作程序,方案必须向考生和家长公布,按指标生的分配计划和推荐要求将德智体诸方面发展最优异的学生推荐出来。
3.初中学校在推荐指标生的工作过程中,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向师生和社会全面公示指标生推荐过程及结果,全方位接受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指标生名单确定后,初中学校应及时将指标生名单报区招生办和中教科,由中教科将名单发送各普通高中,让指标生所选的普通高中拥有指标生的知情权。
5.监察室对初中学校推荐指标生工作要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教育局将组成工作小组派往初中校,监督指标生的推荐工作,通过学生、家长、教师座谈会了解真实情况,确保指标生推荐公平、公正。若发现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现象的,一经查实,将责成相关学校限期整改,并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赣榆区2015年四星级高中指标生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学校
   和班级
 
申请指标生学校   学业成绩排名  
全国学籍号   综合素质评价  
身份证号  
申请理由                  
   
                            学生签名:
班主任意见                  
   
                          班主任签字:
任课教师意见                 
   
                           教师签字:
家长意见                
   
                           家长签字:
学校意见                   
   
                               盖章:

 
 
2015年赣榆区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计划

学校名称 赣中 一中 海头 城头 智贤
外国语学校 171 122 118 131 200
夹山中学 17 6 6 15 5
班庄中学 16 6 5 13 6
城头初级中学 40 15 14 34 15
城西中学 5 4 3 3 5
墩尚中学 9 7 4 5 4
官河中学 11 10 10 6 6
赣马初级中学 5 4 4 2 5
海头初级中学 71 25 56 25 25
黑林中学 21 11 9 18 8
华杰双语学校 120 85 82 91 110
欢墩中学 32 11 12 26 12
汇文双语学校 47 33 24 37 30
金桥双语学校 36 26 19 28 25
金山中学 24 14 18 9 10
厉庄初级中学 13 10 11 12 5
罗阳中学 32 22 12 12 14
门河中学 9 6 5 9 5
赣榆初级中学 34 36 26 19 20
清华园双语学校 6 5 5 6 6
殷庄中学 3 2 1 2 2
大岭中学 16 8 7 13 8
沙河中学 15 9 8 15 5
九里中学 11 5 9 2 6
石桥中学 24 8 18 9 8
赣榆实验中学 157 130 115 70 120
宋庄中学 18 13 9 7 6
徐山中学 25 11 9 17 5
塔山中学 35 16 13 27 12
柘汪初级中学 68 22 50 19 22
合计 1091 682 682 682 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