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382/2020-00009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0-09-20
信息名称: 2020年厉庄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
文号: 厉政发〔2020〕29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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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厉庄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

2020年厉庄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

集中防疫行动方案

为确保全镇秋季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结合全年兽医工作计划和下半年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制定2020年厉庄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以下简称“秋防方案”)。

一、总体目标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强化非洲猪瘟防控措施落实,严格执行生猪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生物安全管理,持续做好上述重点场所的清洗、消毒和监测,严控疫情风险。结合实际,指导做好狂犬病、新城疫、猪链球菌病等疫病的免疫工作。免疫规范,疫苗使用科学,标识佩戴符合规定,档案记录填写及时规范,免疫记录和标识相符,强化各类防疫信息报送。

二、时间安排

集中防疫行动即日起正式开始,10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9月上中旬。结合本镇防控实际制定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开展畜禽养殖数量排查、上报。根据排查情况制定全镇防疫疫苗需求计划,采购动物疫苗。做好人员防护及组织、宣传培训等前期工作。

2.实施阶段。9月中旬至10月中下旬。督促和指导养殖场(户)在制定和完善免疫程序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实施免疫,规范做好免疫记录,强化免疫标识使用和管理,规范疫苗使用和免疫操作。

3.自查阶段。10月下旬。对秋防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开展免疫标识使用及管理自查,对免疫密度和挂标率达不到要求的进行补免,对免疫标识使用不规范,尤其是生猪耳标未规范加施的,要认真督导养殖场(户)按要求落实到位。完成并上报秋防工作总结。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非洲猪瘟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履行部门职责,认真组织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抗体监测等工作。

2.科学开展免疫。各村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督促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免疫、监测、清洗消毒及生物安全管理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一是科学开展生猪免疫。在做好非洲猪瘟生物安全防控措施基础上,监督和指导养猪场(户)及时实施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免疫。二是科学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2020年7月,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下发通知,经监测,当前我国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流行毒株发生了较大抗原变异。使用已订购的7月31日前生产的疫苗,更换毒株后的新疫苗上市供应后,原则上要使用新疫苗。三是全面做好其他畜禽免疫。组织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组织及防疫协管员,对小规模及散养畜禽采取集中行动,逐场逐户指导或帮助其实施免疫工作,确保除孕畜、健康状况异常等情况以外的应免畜禽全部免疫。四是规范免疫操作。科学使用疫苗,规范做好免疫记录,规范加施免疫标识,完善免疫档案。

3.强化疫病监测和疫情信息核查报送。镇农技中心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对免疫抗体不达标的要及时进行补免,消除隐患。严格疫情举报核查和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迅速按程序和相关规定上报,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及时采取防控隔离措施,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4.强化生物安全措施。各村在做好常规消毒的基础上,根据当地防控形势适时开展“三灭一消毒”行动,严格落实生物安全各项措施。指导做好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清洗消毒,做好出入养殖场人员、车辆、物资等的科学管理。加强生物安全防护,防止出现因人员流动造成疫病传播。

5.开展技术培训督导。农技中心要结合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际,强化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牛结节性皮肤病等外来病防控,组织开展防疫技术培训,切实提升工作人员、养殖场(户)、等相关环节人员科学防疫意识和技术水平。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国家和省市关于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落地见效。

厉庄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