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382/2021-00013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8-14 |
信息名称: | 厉庄镇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实施方案 | ||
文号: | 厉政发〔2021〕25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厉庄镇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实施方案
为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根据《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连分治办发〔2021〕17号)、《省住建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苏建村〔2021〕88号)、《江苏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苏建村〔2019〕4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厉庄镇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等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因地制宜、科学分类,政府主导、镇村牵头,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逐步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逐渐形成全镇各村各单位全民参与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底前完成全镇各村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全镇建立分类制度标准、宣传发动、培训指导、监督考核体系,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 100%,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0%以上,参与率、准确投放率均达到70%以上。
三、分类标准
全镇执行三分法分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一)可回收物。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物品,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及复合材料等。
(二)有害垃圾。农村居民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险的物质,包括废弃充电电池:主要包括镍镉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不包含无汞、低汞等干电池)、纽扣电池等、荧光灯管(节能灯等)、医药用品、杀虫剂及包装物、油漆及包装物、日用化学品、水银产品等。
(三)其他垃圾。农村居民生活垃圾中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以外的生活垃圾。
(四)厨余垃圾(鼓励区分)。居民日常生活产生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菜皮菜叶、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有机易腐生活废弃物(依托农村场地,可进行堆肥处理)。
四、步骤任务
自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实施,逐步建立长效管理体制。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
1.筹建专班架构。由厉庄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下称镇分类办)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统一部署,建立以厉庄镇政府为主体,属地各村各单位具体负责的专班架构,由各村各单位所属主要负责人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组织推进工作,建立党建引领、各村书记或负责人主抓,厉庄镇分类办全力配合的齐抓共管工作推进体系。
2.精准制定方案。由厉庄镇分类办牵头,各村配合,按照“一村一方案”的要求,制定各村各单位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方案包括:各村要以党建引领,工作人员责任分工(督导员、宣传员、保洁员、志愿者等)、长效管理制度、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垃圾亭、垃圾桶)、各项任务时间节点等内容,各村将实施方案于9月30日前完成。
(二)设施人员配置阶段(2021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1.试点分类设施设置
一是由镇厉樱物业牵头,各村各单位配合,按照每 300—500户或者服务半径 100—300米设置 1个垃圾亭为投放点,投放点均配备 240升容量可回收物(蓝色桶)、有害垃圾(红色桶)、其他垃圾(黑色桶)收集容器。
二是垃圾中转站、场地硬化,配套供水、排污、接电、通风、消毒、清洗、视频监控等设施。分类收集投放点要在显眼位置标注各种垃圾属性,方便居民投放,公告投放时间、管理责任人、监督电话等信息。投放点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增减或更换。设置大件、装修垃圾临时收集点、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三是设置导向指示标志标识,在村、小区公共宣传栏、主要出入口等醒目位置公示投放点点位、明确设施管理责任和管理要求。
2.管理人员配置
各村配备一定数量的督导员、宣传员和志愿者,每个村至少配备1督导员,1名宣传员,3名志愿者。由镇分类办和村组织对督导员、宣传员、志愿者等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培训内容: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分类收集与转运操作规范、与居民沟通技巧等。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1.全面宣传教育引导。由村负责组织入户宣传、现场咨询、志愿服务、不文明行为曝光等宣传教育活动。入户宣传要确保对每户居民面对面宣传到位。同时,采取在垃圾亭、村公示栏、主要街道路口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手册、播放音视频等形式,多渠道开展全覆盖、全渗透宣传,力求全镇各村所有人员熟悉分类知识,掌握投放规定要求。
2.严格落实投放制度。引导居民到垃圾亭分类投放。厉樱物业保洁员要增加巡查、保洁频率,防止环境卫生质量下降。村垃圾亭要有1名督导员值守,督导居民按规定要求分类投放活动,指导居民正确投放。
3.加强乱倒垃圾管理。由镇行政执法局负责检查,镇厉樱物业保洁员负责巡查,各村负责加强对居民随意倾倒垃圾等违规行为进行规范劝导。垃圾分类督导员、保洁员做好分类收集及转运。对经反复教育仍不听劝阻、不支持主动分类的居民,采取必要的曝光、通报等措施,予以警示提醒。镇行政执法局负责对乱倒乱堆垃圾、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4.规范分类处置管理。各村负责对接镇厉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确定对分类垃圾的收运和转运路线,确保及时清运;对可回收物,定期统一送到可回收物分拣中心进行分拣再利用;对有害垃圾,适时统一运送到有害垃圾暂存点进行暂存。
(四)巩固深化阶段(2022年1月1日后建立长期)
1.组织试点验收。各村开展自评,填写《连云港市垃圾分类村级评价表》,于2021年12月20日前报镇分类办,镇分类办依据《江苏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组织验收,得分低于70分的评价为不达标村。
2.建立长效机制。由镇分类办通过典型示范、红黑榜公示等方式开展激励活动,增强居民垃圾分类积极性,巩固居民分类投放习惯,最终实现居民的自觉分类投放。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是对垃圾分类传统方式的改革,也是省对垃圾治理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的重要方面,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力合作,切实把垃圾分类达标村工作作为年度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抓出实效,保证达标村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村要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牵头做好达标村统筹协调工作。厉樱物业要全力配合好镇分类办和村做好垃圾亭、投放点等设施选址等工作。镇分类办负责组织教育培训、督促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
(三)规范实施,严格考评。建立挂钩包干推进机制,由镇包村领导下沉到村,定期会商,合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建立“撤箱并点、分类投放”资金保障机制,对各村评价得90分及以上且材料合格的,全额奖补。村评价得70分(含70分)以上不足90分且材料合格的,按得分系数奖补,满分100分;村评价得分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村,没有奖补,年度考核中扣除相应得分。奖补具体方案再研究。
厉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