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382/2023-00012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7-03 |
信息名称: | 关于禁止生产和使用粘土砖的通知 | ||
文号: | 厉政发〔2023〕27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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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政发〔2023〕27号
关于禁止生产和使用粘土砖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禁止生产和使用粘土砖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通知》(连政办发〔2021〕5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榆区“十四五”“禁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政办通〔2021〕29号)、《市节能办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禁粘”监管工作的通知》(市节能办发〔2023〕1号)通知要求, 厉庄镇作为2023年度“禁粘”( 禁止生产和使用粘土砖)镇,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组织开展“禁粘”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推动全镇“禁粘”工作,有效利用各类工业固体废弃物、建筑渣土、江(河、湖、海)淤泥等废弃资源,拓宽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应用空间,加快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到2023年底在全镇范围内实现“禁粘”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厉庄镇“禁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董惠民同志任组长,陈刚同志任副组长,镇城建、国土、执法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局,具体推进“禁粘”工作。
三、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禁粘”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将“禁粘”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制定推动和落实禁止生产、使用粘土墙材制品的计划和实施方案;与烧结类墙材生产企业、项目建设单位、村委(社区)等各责任方分别签定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并对辖区内墙材企业和在建工程生产使用新型墙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台账资料收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禁粘”工作,确保“禁粘”工作目标按期完成。
四、积极宣传
各相关单位要合力推进,充分认识开展“禁粘”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大对“禁粘”工作的宣传力度,注重日常宣传,因地制宜,积极利用当地宣传平台、建筑工地围墙、广告牌、公共宣传栏等便利设施进行宣传,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禁粘”宣传,使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观念深入人心,为厉庄镇“禁粘”工作目标顺利完成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督查考核
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年度的 “禁粘”考核工作,对发现违规生产或使用粘土砖行为要依法处理、督促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的,将及时上报,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厉庄镇“禁粘”工作领导小组
厉庄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