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382/2021-00004 | 分类: | 其他/其他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4-26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2021年度厉庄镇“好婆婆” “好媳妇”评选活动的通知 | ||
文号: | 厉政发〔2021〕11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关于开展2021年度厉庄镇“好婆婆”
“好媳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展示我镇女性在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中的精神风貌,引领广大家庭共同升华爱国爱家的家国情怀,现在全镇范围开展“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弘扬互敬互爱、互让互谅的家庭美德,引导广大家庭重视家庭角色塑造,树立文明家风,建设和谐家庭,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发掘和宣传好婆婆、好媳妇典型,推动家庭和睦,促进全镇精神文明建设,使每个家庭真正成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
二、评选条件
(一)“好婆婆”条件:勤俭持家,家庭和睦;尊老养老,爱护晚辈;诚信友善, 道守公德;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治家有德,家庭幸福;文明办事,向善宽容;邻里互助,身心健康。
(二)“好媳妇”条件:夫妻友爱,睦邻友好;尊敬老人,孝敬公婆;勤俭节约,持家有道;教子有方;遵纪守法,文明生活;助人为乐,邻里团结;积极进取,家庭和睦。
三、推荐方式
1.各村、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具体名额根据本村实际确定。每村择优推荐候选人选2-4名报镇评选参加。单位职工以长期居住村参加评选。
2.各候选人须填写推荐表(一式二份),推荐材料要真实、感人,字数在800字以上,不说空话套话,推荐表和材料由各镇妇联审核,择优上报区妇联。
3.区文明办、区妇联将从推荐的“好婆婆”“好媳妇” 中评选产生赣榆区百名“好婆婆”“好媳妇” 。
四、活动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将评选活动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移风易俗等工作相结合。要对评选过程、评选结果进行广泛宣传,采取村民来评议、邻里来夸赞、喜报送上门的形式进行评选表彰,通过佩戴绶带、赠送传家宝等多种形式对表彰对象进行礼遇,广泛利用镇村宣传栏、新闻媒体等,把评选过程变成倡导新风、学习典型的过程,激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创建文明家庭、涵养良好家风活动中。
(二)精心组织,积极推荐。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认真组织村选活动,确保村级评选全覆盖,真正把符合条件、事迹突出、有说服力、群众公认的“好婆婆”“好媳妇”推荐上来,保证被推荐人事迹的真实性及公认度。通过广泛开展评选活动,提升“好婆婆”“好媳妇” 选树工作的影响力。要将开展评选活动的图片和资料进行留存,形成宣传信息,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信息平台进行报送。
(三)严格把关,按时上报。要认真开展评选活动,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对照评选条件和要求,于5月6日上午下班前,将“好婆婆”“好媳妇”推荐表报送至镇妇联,联系人:李小龙。
厉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