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411/2018-00024 | 分类: | 30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8-10-16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2018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 ||
文号: | 赣民发〔2018〕128 号号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2018年度社会组织评估 | ||
时效: |
全区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省民政厅《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苏民规〔2010〕3号)和连云港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2018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2016年12月31日前在区民政局注册登记且未获得评估等级的;
2. 获到评估等级满2年、自评能够达到更高等级的;
3. 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需重新申报等级评估的。
二、提交材料
1.《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1份;
2. 根据本组织所对应的评估标准进行自评,并提交自评表1份;
3. 社会组织法人证书复印件(含正、反面)。
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需重新申报等级评估的社会组织还需提交近5年来的工作总结。
三、申报期限
相关评估材料请于2017年10月31日前报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3、25号窗口。
四、联系方式
评估申报材料报送地址: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3、25号窗口(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297号)
邮编:222100
联系人:李昊天
电话:0518-80310507。
连云港市赣榆区民政局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