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411/2018-00024 分类: 30
发布机构: 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18-10-16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18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文号: 赣民发〔2018〕128 号号 主题词:
内容概述: 2018年度社会组织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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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全区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省民政厅《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苏民规〔20103号)和连云港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2018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20161231日前在区民政局注册登记且未获得评估等级的;

2. 获到评估等级满2年、自评能够达到更高等级的;

3. 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需重新申报等级评估的。

 

二、提交材料

    1.《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1份;

    2. 根据本组织所对应的评估标准进行自评,并提交自评表1份;

3. 社会组织法人证书复印件(含正、反面)。

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需重新申报等级评估的社会组织还需提交近5年来的工作总结。

三、申报期限

相关评估材料请于20171031日前报区政务服务中心22325号窗口。

四、联系方式

评估申报材料报送地址: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22325号窗口(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297号)

邮编:222100

联系人:李昊天

电话:0518-80310507

 

                      

 

连云港市赣榆区民政局

                          2018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