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42X/2024-00020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26 |
信息名称: | 赣榆区动物检疫监督“强基固本 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
文号: | 赣农发〔2024〕88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各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农技中心)、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区动物检疫监督工作,完善动物检疫制度,规范检疫工作程序,提高检疫把关能力,夯实兽医行风基础建设和风险防控措施,按照部、省、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7月-2025年9月在全区开展动物检疫监督“强基固本 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
以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A证系统应用培训工作为抓手,推动实现新的检疫管理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全面宣贯到位,切实提高我区动物检疫监督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智能化水平,为我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官方兽医履职能力
按照部、省、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着力加强区镇两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队伍建设,突出强化动物检疫监督,建立健全检疫人员管理制度,严格官方兽医和协检人员准入退出,强化日常监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1.坚持高要求,不断强化对官方兽医队伍的教育管理。以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A证系统应用培训为契机,加强官方兽医对农业农村部《官方兽医依法履职规范》和省厅《江苏省官方兽医管理制度》的学习、宣传和培训。(牵头单位:区畜牧兽医站;配合单位:各镇社会事业局(农技中心)
2.紧密结合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官方兽医岗位要求,制定官方兽医、协检员责任清单、工作规范、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区畜牧兽医站;配合单位:各镇社会事业局(农技中心)
3.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官方兽医和协检员准入退出、监督管理、考核奖惩等要求,强化队伍管理制度保障。(牵头单位:区畜牧兽医站;配合单位:各镇社会事业局(农技中心)
4.严格按照《2022-2025年全国官方兽医培训计划》及苏农办牧〔2024〕3号文件规定和要求,落实官方兽医持证上岗,亮证检疫,规范行为;强化官方兽医培训考试,适应新检疫工作制度和要求,确保新任命、在岗官方兽医线上线下培训学时不少于40、30学时;加强警示教育,杜绝不检疫即出证、隔山开证、倒卖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等违规、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持续保持违规必究的高压态势,筑牢纪律“红线”,使广大官方兽医牢牢树立“底线不能突破,红线不能触碰”的思维意识。(牵头单位:区畜牧兽医站;配合单位:各镇社会事业局(农技中心)
(二)加强重点环节指导
以屠宰检疫环节和产地检疫出证环节为重点,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官方兽医规范履职。
1.加强对检疫证章标志的保存、发放、使用等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专人负责、专柜保存”制度,指导派驻(出)屠宰企业的官方兽医认真做好检疫证章标志的保管,完善发放使用台账,现场加施或监督屠宰企业规范加施检疫标志,严防证章标志流入非法渠道或被冒用。(牵头单位:区畜牧兽医站)
2.规范检疫出证账户管理。及时更新官方兽医与申报点信息关联,严格出证权限及官方兽医账户、密码管理,要求官方兽医妥善保管出证账号密码,严防出证账号被盗用,严防将账户交由他人出证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牵头单位:区畜牧兽医站;配合单位:各镇社会事业局(农技中心)
3.强化检疫出证核查。建立检疫出证核查工作制度,专人负责,充分应用检疫出证系统,采取线上核查与实地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辖区内检疫出证情况核查,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畜种的核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促进检疫工作规范开展。(牵头单位:区畜牧兽医站;配合单位:区农业综合执法队)
(三)加强检疫协同联动
以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为抓手,构建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衔接和协作的长效机制。
1.强化违法违规线索移交。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实施检疫的过程中,发现涉嫌违法线索或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当在3日内移送同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并建立移送工作台账。(牵头单位:区畜牧兽医站;配合单位:区农业综合执法队)
2.规范开展补检工作。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农业农村部门的补检通知后,方可启动补检程序,及时指派官方兽医或协检员到现场核实信息,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及法定的程序开展临床检查,不予补检的,应当说明理由。(牵头单位:区农业综合执法队;配合单位:区畜牧兽医站、各镇社会事业局(农技中心)
3.强化技术支撑及协作机制。建立检疫与免疫、疫病检测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符合相关资质认定、国家认可机构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出具的相关疫病检测报告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牵头单位:区畜牧兽医站)
4.强化畜禽标识查验。在动物检疫过程中,发现畜禽佩戴的标识与发放到养殖场户的标识编码信息不符的,不得出具检疫证明,在指定通道、屠宰企业入场查验等环节开展畜禽标识真实性查验。(牵头单位:区畜牧兽医站;配合单位:区农业综合执法队、各镇社会事业局(农技中心)
(四)提升智慧监管和便民服务能力
1.构建智慧监管模式。以推行无纸化检疫出证为切入点,通过规范系统应用,及时发现并纠正漏填、错填、不规范填写检疫证明等情况,定期监控检疫出证数量、运输车辆轨迹、指定通道检查、落地反馈等重点内容,强化异常信息预警。(牵头单位:区畜牧兽医站;配合单位:区农业综合执法队)
2.加强便民服务措施。以推动规范化建设动物申报点为工作中心,多措并举,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检疫法律法规的宣贯和信息化系统的应用指导,为养殖户提供手机端“菜单式”检疫申报、实时获证服务,免去往返取证时间。为屠宰企业提供一数据一次报送服务,实现检疫检验数据互通、信息共享。为行政相对人提供畜禽起运地、目的地落地报告“一键办理”的服务,全面提升畜禽落地报告率。(牵头单位:区畜牧兽医站;配合单位:各镇社会事业局(农技中心)
三、职责分工
区畜牧兽医站: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原则协调各镇社会事业局(农技中心)、区农业综合执法队、动物防疫公司、屠宰企业开展专项行动工作,负责做好工作中薄弱环节的问题整改和重点环节的指导;负责官方兽医队伍培训、考核和制度建设;负责动物检疫法律法规及规范制度的宣贯;负责无纸化检疫出证系统的推广应用。
区农业综合执法队:负责畜禽运输车辆、贩运主体(经纪人)的备案、畜禽运输车辆轨迹、指定通道检查、落地反馈、异常信息预警等工作;配合区畜牧兽医站做好辖区内检疫出证线下核查工作;配合区畜牧兽医站做好涉嫌违法线索或违法违规行为的移交衔接工作;规范启动检疫补检程序。
各镇社会事业局(农技中心):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指导养殖场户利用手机端APP自行注册,填写相关数据并申报检疫;做好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及信息化应用系统的宣传工作,督促官方兽医加强网上学习,做好官方兽医警示教育、准入和退出工作,规范化建设好检疫申报点。
动物防疫公司:负责协助各镇社会事业局(农技中心)开展动物防疫、检疫等工作,协助官方兽医检疫出证并提供必要的养殖档案和免疫档案、耳标信息;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养殖场户主动申报检疫。
屠宰企业:负责做好利用手机端APP进行屠宰检疫的申报工作,为官方兽医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协助官方兽医做好检疫工作,协助官方兽医做好检疫证、章、标识的保管、领取、使用工作。
四、进度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从2024年7月至2025年9月,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对标梳理阶段(2024年7月)。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和人员工作会议,对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检疫规程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全面梳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推动专项工作有序开展。通过查漏洞,补短板,缺链补链,短链延链,实现动物检疫监督工作全链条闭环管理。
(二)强基固本阶段(2024年8—12月)。落实专项行动要求,实现专项行动目标。重点做好工作中薄弱环节的问题整改和重点环节的指导;加强官方兽医队伍建设,强化动物检疫法律法规宣贯,加强信息系统应用,推动检疫出证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三)提质增效阶段(2025年1—8月)。进一步提高官方兽医队伍能力素质,官方兽医完训率达到100%,考试合格率达到90%以上;加强协同联动,增强实验室技术支撑能力,全面开展畜禽标识真实性查验;全面完善规模养殖场基础信息,提高跨省调运畜禽落地报告率,优化便民服务机制,显著提升动物检疫监督工作水平。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9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主要成效、经验做法、及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巩固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及时报送年度工作进展。联系人:成庆;联系电话:13961317527;邮箱:1021534831@qq.com
连云港市赣榆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