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276331/2020-00002 | 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02-10 | 
| 信息名称: | 青口镇关于完善疫情防控期间“红白”事等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 | ||
| 文号: | 青肺炎防控办〔2020〕2 | 主题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效: | |||
青口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青肺炎防控办〔2020〕 2号
关于完善青口镇疫情防控期间“红白”事等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防控组、各村(社区):
为有效应对当前日趋复杂的疫情形势,进一步明确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根据赣榆区《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赣榆区关于实施“防控疫情、群防群治”十项措施的通告》要求,完善如下制度。
一、“红白”事报备制度
1、“白”事:各村(社区)要加强“白”事报备,“白”事必须经所在村(社区)批准后方可办理,白事一律从简,不聚餐、人员不聚集(附件1.青口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白”事备案表)。
2、“红”事:各村(社区)“红”事一律推迟至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结束后,择期办理(附件2.青口镇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红”事备案表)。
二、临时出入证制度
为规范村(社区)人员外出管理,实行居民临时出入证制度,村(社区)出具居民临时出入证。出入证采取一户一证管理模式,倡导每户家庭两天安排一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附件3.居民临时出入证)。
三、工作证明制度
各村(社区)居民确因工作需要,进出频率较多,由工作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各村(社区)予以备案,原则上每人每日限进出2次以内(附件4.需外出工作证明)。
四、未接触疫情人员证明制度
为方便村(社区)人员返程工作,建立未接触疫情人员证明制度,各村(社区)根据管控情况,对确需返程人员,出具未接触疫情人员证明,原则上每人限开一张,且疫情结束前不再出具证明(附件5.未接触疫情人员证明)。
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到位,各村(社区)要对登记居民信息要严格管理,严防个人信息泄露。
青口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附件1
青口镇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白”事备案表
| 主办人 姓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
| 办理时间 | 办理地点 | ||||
| 参加人员范围及人数 | |||||
| 承诺书 | 本人(亲属关系)于年月日去世,本人承诺严格按照区《关于实施“防控疫情、群防群治”十项措施的通告》要求,白事从简办理,不集体聚餐、不人员集聚。 承诺人: | ||||
| 村(社区) 监管人 | |||||
| 村(社区) 意见 | 年月日 | ||||
| 镇防控指挥部意见 | 年月日 | ||||
附件2
青口镇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红”事备案表
| 姓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
| 拟办时间 | 拟办地点 | ||||
| 承诺书 | 严格按照区《关于实施“防控疫情、群防群治”十项措施的通告》要求,喜事推迟至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结束。 承诺人: | ||||
| 村(社区) 监管人 | |||||
| 村(社区) 意见 | 年月日 | ||||
| 镇防控指挥部意见 | 年月日 | ||||
附件3
居民临时出入证
门牌号:号楼单元室
户主:
家庭成员:
核发单位:镇社区(章)
注意事项
1、出入证采取一户一证管理模式。
2、除特殊原因外,倡导每户家庭两天一次安排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3、人员进出必须戴口罩持证通行,配合疫情监测值班岗工作人员做好登记。
4、疫情监测值班岗工作人员要认真查验证件并在证件上做好标注。
| 2月9日 | 2月10日 | 2月11日 | 2月12日 | 2月13日 | 2月14日 | 2月15日 | 
| 2月16日 | 2月17日 | 2月18日 | 2月19日 | 2月20日 | 2月21日 | 2月22日 | 
| 2月23日 | 2月24日 | 2月25日 | 2月26日 | 2月27日 | 2月28日 | 2月29日 | 
| 3月1日 | 3月2日 | 3月3日 | 3月4日 | 3月5日 | 3月6日 | 3月7日 | 
| 3月8日 | 3月9日 | 3月10日 | 3月11日 | 3月12日 | 3月13日 | 3月14日 | 
| 3月15日 | 3月16日 | 3月17日 | 3月18日 | 3月19日 | 3月20日 | 3月21日 | 
| 3月22日 | 3月23日 | 3月24日 | 3月25日 | 3月26日 | 3月27日 | 3月28日 | 
| 3月29日 | 3月30日 | 3月31日 | ||||
附件4
需要外出工作证明
兹有我单位工作人员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 ____________),居住在_________________(小区),因工作需要外出。
工作单位:
特此证明!
单位联系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单位落款公章)
2020年月日
附件5
未接触疫情人员证明
兹有(先生/女士),居民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近14天内,未发现到过湖北各市及武汉地区,亦未发现接触疫情人员,未因疫情防控工作被隔离。
联系人:联系电话:
特此证明。
XXXXXX社区居委会
2020年月日
备注:一人只开证明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