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331/2014-00001 分类: 30
发布机构: 青口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4-01-11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号: 青政发[2014]1号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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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青政发[2014]1

 

 

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各单位:

2014年春节即将来临,各级人大、政协“两会”也将相继召开,为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人民过一个欢乐、安全和祥和的节日,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期、高发期,各行政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深入宣传发动,进一步提高认识。针对本辖区、本部门和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及早研究部署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采取各项切实有效措施,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隐患,全面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的有效手段,各行政村、社区、各部门和各企业要根据镇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检查采取企业自查、部门和村全面检查、镇政府组织督查的形式。检查要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要积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对不认真整改的企业,该停业整顿的要停业整顿,该关闭的要关闭。

三、强化监管,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力度

一是强化对工矿企业的安全监管。要继续开展高危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加强对液化气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整治与监控,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治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的监管力度,切实抓好储存、运输、经销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窝点,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起重机械、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管理,严防由于设备设施故障引发事故。

二是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落实好消防安全工作。春节前后,各种集会、庆典和文艺演出等群体性活动较多,要严格报批程序,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防范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节前,各行政村、社区、各部门要组织人员对商场、医院、饭店、宾馆、学校、网吧、教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出租私房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要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重点监控,确保万无一失。

三是加强交通运输的安全监管。春节前后是春运高峰期,也是交通安全事故的多发期,各行政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广泛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管理,加强返乡民工的安全教育,杜绝超载、超速和无证,无照运营及疲劳驾驶。重点要加强对204国道、242省道青口段以及城区道路的安全管理,确保春节期间安全运输万无一失。

四是加强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要切实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安全检查,加大对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杜绝违章违规施工。

特种设备、海洋渔业、电力、水利、旅游、民爆器材、学校建筑物、城市燃气管道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也要认真抓好本行业领域的春节、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春节期间,各行政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各企业要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安全保卫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信息,确保信息渠道畅通,遇有安全生产事故或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及事故情况,各单位要及时报送镇党政办。

 

                             

 

 

                        青口镇人民政府

                         二Ο一四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