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331/2016-00001 分类: 30
发布机构: 青口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6-06-28
信息名称: 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河南郑州“5·21”爆燃事故信息迟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文号: 青政发〔2016〕18号 主题词:
内容概述: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河南郑州“5·21”爆燃事故信息迟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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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河南郑州“5·21”爆燃事故信息迟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河南郑州“5·21”爆燃事故信息迟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郑州“5·21”爆燃事故信息迟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苏安监办〔2016〕6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做好事故信息报送工作,杜绝漏报、谎报、瞒报。

 

 

                     赣榆区青口镇人民政府

                      2016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