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276331/2018-00002 | 分类: | 30 | 
| 发布机构: | 青口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8-03-16 | 
| 信息名称: | 青口镇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公告 | ||
| 文号: | 主题词: | ||
| 内容概述: |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和推进动物防疫政府购买服务,促进畜牧业发展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动物防疫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动物防疫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按照市农委对动物防疫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 青口镇动物防疫服务向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购买。 | ||
| 时效: | |||
 青口 镇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公告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和推进动物防疫政府购买服务,促进畜牧业发展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动物防疫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动物防疫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按照市农委对动物防疫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       青口镇动物防疫服务向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购买。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方式 
           
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购买,主要是在对各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资质、技术力量、财会状况、设施设备、服务能力和水平、当前运行状况等情况进行评价的基础上,由区农委组织评审、确定购买服务对象。 
          
二、资格条件 
           
1.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当具备合法的资格,有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在本乡(镇、街道),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有独立的银行账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2.社会化服务组织队伍稳定,技术娴熟,所聘人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动物防疫工作经验,为执业兽医、助理执业兽医或村防疫员,熟练掌握免疫注射技能、免疫记录填制和免疫标识佩戴。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绩效考评等管理制度; 
          
4.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需提交的资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委托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办公场所及设施设备等情况; 
          
4.提供防疫人员管理制度、财会制度、动物防疫人员责任制度; 
          
5.提供防疫人员的聘用合同; 
          
6.其他县区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应当提供的有关材料。 
          
四、公告、报名及竞标时间 
           
公告时间:2018年3月15日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3月22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正常上班) 
          
竞标时间:2018年3月23日 
          
五、竞标地点 
           
赣榆区青口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负 责 人(主任):宋继光 
          
联系电话(手机):139051277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