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331/2017-00001 | 分类: | 30 |
发布机构: | 青口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7-06-07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2017年度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 工作的实施方案 | ||
文号: | 青委发〔2017〕27号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印发《2017年度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 工作的实施方案》 | ||
时效: |
关于做好2017年度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
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2017年度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2017年夏季秸秆综禁工作区级督查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疏堵结合、以用促禁、全面禁烧”的指导思想,实现“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黑一块田、不污一条河”的秸秆禁烧目标,实行“还田为主、收储为辅、兼顾其他”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2017年, 麦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7%,机械化全量还田达100%。强力推进秸秆还田与水稻机插秧集成技术应用,机插面积占水稻面积的95%以上。
二、工作措施
1、强力推动秸秆综和利用和禁烧工作。根据上级安排,自5月20日至7月10日,为夏季秸秆禁烧时间。镇党委、政府把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纳入当前重要工作议程,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也要加大工作力度,建立秸秆综禁责任体系,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动秸秆综禁工作。镇派出所、安检所要依据《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和《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进行执法,特别对放第一把火的,坚决从严从重从快处罚。按照“谁地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大力推进机械化全量还田工作。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秸秆利用途径,也是解决焚烧问题的关键所在。坚持农机、农艺融合,扶持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和水稻机插秧服务。
一是突出重点,推进全量还田。今年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地块要达到“田头无秸秆、路边无草堆、河沟无乱草”,实现还田率100%,综合利用率100%,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95%以上。二是责任到人,人随机械走。要将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到地块、到农机合作社,明确责任人。继续采取“秸秆禁烧一封信”到户到人等举措,积极推行统一收割、统一还田、统一机插的工作模式,做到机收一块、还田一块、机插一块,既减轻群众劳动强度,又提高综合利用效益。三是旱还田和水还田要有效结合。旱还田地块要保证收割机与旋耕机的匹配,在不能保证即收即还的情况下,要有专人监管,12小时内必须还田到位。
3、全力做好农机具管理和调配工作。各村(社区)要配合农技中心要开展好摸底调查,确定农机具需求,做好农机具的引进调配等工作,大力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技中心要强化农机化技术培训,确保培训到每个农机手。同时要按要求设置农机综合卡口,全面监管农机作业质量。所有进场作业的农机都要纳入农机合作社统一管理,对不加装切碎装置的农机不允许进田作业。要坚持政策引导,对实施小麦秸秆机械化还田作用及其他综合利用方式的地块,除享受省级补贴外,区财政每亩配套补助25元,对符合条件的要发放到位。
三、组织保障
1、健全组织机构。镇成立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指挥部,党委书记任政委,镇长任指挥,分管领导为副指挥,各片长、农技中心、水利站、派出所、国土所、财政所、安监所、农经中心、城管所、建管所、文化站等部门为成员(详见附件1),指挥部下设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办公室(简称综禁办),地点设在镇农技中心。各村、社区也要成立专门机构,全面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行镇三套班子成员、驻点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和镇直属站所负责人包片(村)制度(详见附件2),督促指导各村(社区)的秸秆综禁工作。
2、加强宣传培训。利用广播、宣传车、标语、一封信等方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宣传,及时曝光秸秆禁烧案例,教育广大群众人人参与和支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镇农技中心、文化站、安检所等部门要组织编印培训资料,在秸秆还田、收储等方面对合作社负责人和村业务人员进行广泛培训,为推动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3、强化督查考核。成立3个督查组,分片区开展督查。各村也要成立巡查组,24小时不间断巡查。明确目标责任,镇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包村责任人为所包村秸秆综禁工作第一责任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对被卫星拍到或被市、区督查组通报有着火点的,则按着火点多少处以相应处罚,并取消该村(社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1、青口镇2017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指挥部成员名单
中共青口镇委员会
青口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30日
青口镇2017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
禁烧指挥部成员名单
政 委:欧 伟 副区长、党委书记
指 挥:于 健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董 琦 人大主席
穆 荔 党委副书记
张来涛 党委副书记
成 员:张 会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文任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统长 党委委员、副镇长
钟海燕 副镇长
胡 伟 副镇长
安仲泽 副镇长
潘庆全 宣传委员
李 刚 组织委员
刘克宾 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管家勇 党委委员、下口边防所所长
林明军 青口派出所所长
李 林 财政所副所长
张言逢 安监所负责人
马守奎 国土分局局长
吕 雷 建管所所长
宋继光 农技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高和平 城管所所长
崔 兵 水利站站长
王 涛 文化站站长
祁祝芹 司法所所长
指挥部下设综禁办、督查组、宣传组和技术指导组,胡伟同志兼任综禁办主任,宋继光同志兼任副主任;张会同志兼任督查组组长;潘庆全同志兼任宣传组组长;宋继光同志兼任技术指导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