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68127074/2023-00011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发布机构: 赣榆区气象局 成文日期: 2023-10-31
信息名称: 连云港市赣榆区气象局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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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赣榆区气象局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2023年,区气象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工作目标与岗位职责为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普法依法治理,认真履行社会管理职责,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按照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情况

气象法制工作涉及到社会公共安全和气象事业发展,赣榆区气象局领导高度重视气象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一把手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赣榆区气象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按季度定期召开全局法制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区气象法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督促检查日常依法行政工作,对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做到有方案、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对重要决策事项,事前通过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制订了《赣榆区气象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由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基建、财务、人事等重大事项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建立健全决策公开制度,增加决策的透明度。除了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均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公示。三是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和纠错改正机制。对发现有偏差的决策决定,及时按照规定程序纠偏,避免决策失误导致损失或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2023年区气象局参加国家、省、市级依法行政培训班气象依法行政培训班3次,主要领导牵头召开气象依法行政工作会议1次,分管领导牵头召开依法行政相关工作会议3次。

2.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全局6名气象行政执法人员、1名气象行政复议应诉人员均持证上岗,每年按时年审。

3.2023年累计开展气象行政执法行动70余次,包括施放气球执法6次、防雷安全执法检查65次,联合应急、商务、税务、市场监督、文广体旅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8次。其中,按照省、市气象局统一部署,区气象局开展全区防雷安全监管全覆盖执法检查,针对全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场所的企业开展专项检查,面向全区40家加油站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场检查笔录由相关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签字,做到有记录、有照片,相关材料已按时向市气象局服务与社会管理处报备。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2023年,赣榆区气象局自觉接受地方各级部门的监督,努力形成依法发展气象和管理气象的合力。一是建立局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主动汇报工作,听取政府对气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四是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强化认识,加强调查、核实,并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为更加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我局制定《赣榆区气象局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在市气象局指导下聘请了法律顾问,同时为健全和完善气象应对自然灾害和各种重大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机制,我局修订完善了《赣榆区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由区政府办公室下发,从而进一步细化操作程序,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提高应对突发气象灾害的能力,化解因突发事件引起或激化社会矛盾。

2023年我局积极做好行政调解工作,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信访、投诉等案件。

六、依法行政工作保障

一是建立赣榆区气象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不定期开展法制学习和培训,按照区政府要求,新任部门领导上任前都将进行法律培训及考试。二是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气象法赋予气象部门的法律权限,年内按规定完成了全局6名气象执法队员执法证和1名气象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行政复议证注册年检工作。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制定《赣榆区气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赣榆区气象局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赣榆区气象局行政执法考核奖惩细则》等规定,从内部做好依法行政的监督和管理作用。四是全面做好社会气象法制宣传工作,2023年区气象局紧紧围绕《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紧密结合世界气象日、安全生产月、全国减灾日等契机,多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在各类法制宣传活动中,累积使用展板30多块、发放宣传单5000多份,受到了社会公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