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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562978836/2022-00008 | 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人社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02 |
信息名称: | 关于调整扩大全区企业以工代训范围的 通知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关于调整扩大全区企业以工代训范围的 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各相关企业:
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连人社发〔2021〕105号)、《关于扩大全区企业以工代训范围的通知》(赣人社发〔2021〕7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支持全区企业稳岗扩岗以及企业社保扩面征缴工作,鼓励企业吸纳更多劳动者就业。经研究,将原以工代训补贴对象(企业新参保职工)调整扩大到全区企业新招用参保职工。
一、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社会保险参保地,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申请时提供《连云港市赣榆区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请表》(附件1)、《连云港市赣榆区企业新吸纳员工以工代训补贴花名册》(附件2)、《连云港市赣榆区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公示表》(附件3)、职工当月发放工资明细等。
二、受理时间
以工代训补贴申请材料受理期限到2021年12月24日。
三、申报程序
1、申领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供申报材料。现场申报(邮寄)地址:区政府行政大楼543室;联系人:顾莹莹、张迪 ;联系电话:80308963;邮箱1172911958@qq.com。
2、信息公示。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月受理申报,审核通过后,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面向社会公示拟补贴企业信息,公示时间为7天。
3、补贴支付。补贴信息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将培训补贴拨付至申报企业基本存款账户。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区人社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