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914661/2025-00004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5-09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赣榆区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赣市监〔2025〕23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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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榆区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榆区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整治肉制品制假售假问题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聚焦制售假劣肉制品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依法查处一批违法案件、移送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着力解决肉制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切实保障肉制品质量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主要措施

(一)深入开展肉制品生产排查整治

1.重点检查肉制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情况,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三类人”配备和职责制定情况,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三件事”落实情况,《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三本账”完成情况。

2.重点检查肉制品生产企业(含小作坊,下同)是否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原料肉,是否以其他畜禽肉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

3.重点检查生产加工过程是否合法合规,是否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冒用他人厂名厂址,食品配料表标识与生产实际投料是否相符。

4.重点检查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加工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制度并如实详细记录。

排查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依法查封处置涉案食品并立案查处。

(二)深入开展肉制品经营排查整治

1.重点排查城乡接合部、景区周边、大集庙会等重点区域的肉制品销售主体,以及烧烤店、火锅店等餐饮服务主体,是否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以预制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等。

2.重点排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下简称平台)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和履职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是否对平台内肉制品经营行为、经营者发布的肉制品标识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并执行到位。

3.重点排查网络直播间是否以显著方式或链接标识展示肉制品实际经营主体等信息;平台内肉制品经营者是否在销售主页面刊载食品名称、净含量、成分或者配料表、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地址等信息,以及刊载的信息与实际销售的食品标签信息是否一致。

排查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责令停止相关销售活动,依法下架封存相关食品并立案查处。督促平台及时保存有关记录、固化证据、提供相关信息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并采取删除食品信息链接、关闭直播账号、关停入网店铺等措施。

(三)加大肉制品抽检监测排查力度

聚焦用户多、销量大的平台,紧盯“大V“网红”带货的肉制品,加大抽检监测力度,排查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线索。对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产品,要全面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依法采取封存、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深挖不合格原因,涉及其他地区的要及时通报协查。

(四)严肃查处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案件

要综合研判分析现场检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媒体报道的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线索,深挖细查、追根溯源,全面查清来源和流向,实施全链条打击。要综合运用《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严惩重处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加强行刑衔接,涉嫌犯罪案件线索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涉嫌党员、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五)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

要协调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报道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果,形成有力震慑;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制作相关短视频和动漫,普及肉制品食品安全知识和消费常识,提高群众辨识和消费维权能力。要通过公开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受理和处置群众反映的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鼓励生产经营企业和网络平台内部人员及相关知情人举报落实奖励资金。

三、推进步骤

(一)全面摸底排查阶段(2025年5月底前)。分局要对辖区内肉制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全覆盖排查,全面掌握主体数量、分布及经营状况,确保底数清、状态明,并按要求填报附件1赣榆区肉制品生产经营主体信息登记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6月至2025年12月)。对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建立问题线索清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追踪溯源,一查到底,形成工作闭环。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12月底)。及时总结本地区经验做法,形成制度成果和长效工作机制,持续遏制肉类产品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各分局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辖区实际,细化目标、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任务落地见效。要将专项行动纳入年度重点任务,加强统筹调度,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重大案件实施挂牌督办,适时运用“三书一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同时,严格落实基层减负要求,优化涉企检查安排,推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避免“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注重总结典型经验,审慎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重大情况及时按程序上报。  

分局认真做好本次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工作,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做法、查处的典型案例、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工作建议,并于2025年12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电子版报送区局食品生产科。此外,请按时报送相关附件:附件1电子版请于530日前报送;附件2电子版需每月30日前报送

附件:1.赣榆区肉制品生产经营主体信息登记表

    2.赣榆区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清单

联系人:区局食品生产科  鲁晨;   联系电话:86218196。

邮箱:gyspk2019@163.com


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