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914661/2024-00024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9-05
信息名称: 关于切实加强2024年秋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号: 赣市监〔2024〕87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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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2024年秋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队、中心):

根据《关于加强夏秋季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高风险食品监管的通知》(连市监〔2024〕139号)相关要求,为全面做好2024年秋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自查,压实主体责任

(一)督促落实管理制度。各分局要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强化学校、承包经营或委托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人员管理、进货查验、加工操作、留样、信息公开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督促指导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依法依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明确岗位职责,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二)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分局要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全面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要突出关键部位,全面清扫、消毒操作加工和用餐场所,确保环境清洁,防止出现卫生死角盲区;要突出关键环节,全面清理变质或过期等不合格库存食品,全面掌握从业人员动态信息,加强新聘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要突出关键设施设备,全面检修、清洗、消毒食品加工、贮存、冷藏冷冻、餐用具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和正常有效运转;要突出有害生物防制,定期检查和维护更新防虫防鼠防蝇设备设施,堵塞设施漏洞,加大下水道、排污管内残留食品的清洁力度和清理频次。

二、突出重点,压细监管责任

(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要充分认识到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结合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明确的目标和任务, 进一步加强与其他部门的配合,强化秋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层层落实监管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二)全面摸清监管底数。要根据新学期实际情况,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摸清底数。要及时做好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确保信息准确、科学。请于9月30日前报送《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统计表》至食品流通与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

(三)深入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要在开学前后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尤其是对发生过食品安全事件的、暑假新建改建的、前期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重点单位,对新学期仓库清理、环境消杀、餐饮具清洗消毒、新聘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等重点环节要加大检查力度。市局将根据计划安排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跟踪复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

(四)开展学校及学校周边专项检查。要聚焦供餐人数多的学校食堂、基础薄弱的农村地区学校食堂以及发生过食品安全事件的学校,组织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严防开学季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针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要按照最高风险等级D级检查频次和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校园周边不得设置售酒网点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不得经营违背公序良俗、不利青少年身体健康的食品。要积极配合第三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食品安全抽检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充分运用风险评估及专项抽检结果。

(五)开展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监测工作。秋季学期专项抽检监测以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托管托教机构食堂、校内小卖店、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等为重点,并对高中食堂实施全覆盖抽检。针对校园专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分局要高度重视,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

(六)加强节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秋、国庆节假日将至,结合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做好节前食品流通环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突出重点,加大对辖区内的小超市、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杜绝“三无产品”及过期、变质食品上市,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请各分局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2024年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统计表》(见附件)报送至区局食品流通与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丁新芮处。

附件:2024年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统计表

连云港市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5日

附件2024年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