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914661/2022-00008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3-02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全区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文号: 主题词:
内容概述:
时效:
阅读次数: 字号:【
关于开展全区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区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队、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学校食品安全。根据《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连市监食协[2022]26号)等文件及会议要求,决定在全区春季开学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再次全面开展全区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3月1日-5月31日

二、检查对象及范围

校内食堂、超市;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商场、超市、小食杂店、餐饮服务单位、糕点作坊、熟食卤味店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学校食堂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

2.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3.是否严格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每日晨检,按照要求每周开展一次食品安全自查,并要做好记录;

4.冷藏冷冻库、冰箱、常温仓库等在内的所有食品及其原辅料、调味料是否存在索证索票手续不全、标签标识不全、感官性状异常等问题;

5.加工制作和就餐场所是否清洁卫生;

6.备餐间是否每日每餐进行紫外线灯空气消毒,每次不少于30分钟;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是否经清洗消毒后方才使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过程是否规范等。

(二)学校超市及周边食杂店重点检查内容

1.证照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2.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3.是否对采购的食品进行严格的进货查验,保留供货方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完善进货台账;

4.是否售卖“三无产品”、“超保质期食品”、“五毛食品”;

5.冷冻冷藏食品的贮存是否符合要求;

6.散装食品贮存是否符合要求,贮存工具上有没有明显的标识标签;

7.是否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三)餐饮服务单位重点检查内容

1.主要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证明是否真实、合法、有效、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2.采购的食品及其原辅料、调味料进行严格的进货查验,保留供货方有效证照复印件及相关票据;

3.加工制作和就餐场所是否清洁卫生,“三防设施”是否到位;

4.冷藏冷冻库、冰箱、常温仓库等在内的所有食品及其原辅料、调味料是否存在索证索票手续不全、标签标识不全、感官性状异常、超过或临近保质期等问题;

5.设有存放食品添加剂的专柜,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用量;

6.专间(冷菜间、裱花间、熟食卤味店)的预进间是否配备洗手消毒设施并正常运转,是否存在乱堆杂物现象,是否每日进行紫外线灯空气消毒,每次不少于30分钟,并做好记录;

7.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是否经清洗消毒后方才使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过程是否规范,并做好记录。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各分局要清醒认识到目前食品安全监管的严峻形势,将此次专项检查作为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首要内容。检查过程中要明确责任分工,检查务必做到全覆盖,并确保检查效果。

(二)对标对表检查。严格按照各检查表逐条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如实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到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三)加强日常监管。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要组织对学校(幼儿园)及其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不定期检查,相关检查内容要有书面检查记录,并做好问题的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持续开展。

(四)及时总结上报检查结果。请各分局于每月10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相关检查照片等报送至食品流通与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并将检查结果录入智慧监管系统。

联系人 : 潘守明     联系电话:18861301518  

邮  箱 : 714581997@qq.com

                   连云港市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