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914661/2022-00012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4-20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赣市监〔2022〕34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赣市监〔2022〕34号
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涉企收费专项整治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队、中心):
现将《2022年全区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0日
2022年全区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2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发〔2022〕31号)、《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苏市监竞争〔2022〕100号)和《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连市监价监〔2022〕85号)精神,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在降本减负增效中的职能作用,推动惠企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区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范围主要包括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收费、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收费、航运交通收费(由市局统一部署开展检查)、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收费、金融领域收费以及各地惠企政策落实情况。
二、检查时段
重点检查2020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行为,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可追溯至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4月15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
三、检查内容
本次行动重点围绕近年来出台的助企纾困相关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着重对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航运交通、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金融领域等重点行业领域收费情况开展治理。检查时限为2020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行为。
(一)聚焦惠企政策执行情况,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重点检查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近年来及疫情防控期间出台的“减”“免”“缓”缴费等降费政策,尤其是中小企业收费优惠减免政策落实情况,让企业切实感受到国家政策红利,不断增强中小企业生命力。严肃查处超标准收费、不执行或者推迟执行收费减免政策、采用分解收费项目或者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
(二)聚焦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收费,遏制利用行政权力乱收费行为。重点检查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继续收取已取消的收费项目;利用行政权力指定服务、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少服务;政府部门将应由自身承担的职责委托给下属单位或者第三方机构,转嫁成本、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收费等行为。
(三)聚焦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收费,严禁借助行政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行为。重点查处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者利用行政机关委托事项违规收费;利用法律或政策模糊地带,滥用行政影响力、解释权,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个人入会、接受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规范电子政务平台等中介机构因行政管理需要,以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等名义向市场主体收取经营服务性费用的行为。
(四)聚焦航运交通收费,促进国际国内物流降本增效提质。加大港口口岸收费监管力度,督促船公司、船代、货代、堆场、报关行等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跨境贸易便利化,不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此项内容的具体检查方案由市局制定后再另行通知。
(五)聚焦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收费,规范自然垄断行业收费行为。重点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领域工程安装、维护维修领域价格监管,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电力价格监管,查处不按规定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以及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六)聚焦金融领域收费,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重点查处超出总行价目表自立项目收费,信贷、助贷、增信等环节与贷款捆绑强制收费,中间业务强制服务、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利用贷款优势地位转嫁抵押登记费、押品评估费,不落实国家及总行层面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等优惠政策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开展检查,区局将适时对此项行动开展督查。要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公告公示相关价格政策。积极统筹条线资源,组织动员骨干力量,提升专项整治行动执法成效。
(二)序时开展检查。围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领域,通过组织座谈交流、开展问卷调查等形式,深入挖掘线索,对各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开展检查,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序时完成各领域涉企收费检查。
(三)及时上报整治成效。各分局要及时汇总梳理检查发现的问题,于每月18日前报送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检查总结和1个典型案例,于11月25日前报送本辖区全年专项整治行动汇总表及全年总结报告。
联系人:仲海波联系电话:13961319393
附件1.2022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
2.典型案例模板
附件1
2022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
单位:户、件、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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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类别 |
检查情况 |
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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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检查单位数 |
查出 |
已处理案件数 |
退还金额 |
没收金额 |
罚款金额 |
经济制裁金额合计 |
收费主体主动退费让利金额 |
为企业减负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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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 案件数 |
违规 所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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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5)+ (6)+(7) |
(9) |
(1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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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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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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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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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金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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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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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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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案件查办过程中的重点、疑难问题;2.涉企收费政策评估中发现的深层次、普遍性问题;3.典型案例报送 |
注:1﹒第(5)、(6)、(7)栏均填写处罚决定书上的数额。
2﹒数字精确到百分位。
3﹒本表由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填写;报送时间要求:每月20日前报送电子表格。
填表人: 核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XX县(区)典型案例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名称:XXXX
单位性质:XXXX
法人代表:XXXX
统一信用代码证:XXXX
业务范围:XXXX
二、案件事实
……(描述案件事实,前因后果)
2018年X月X日以来,当事人存在XXX行为,收费标准XX元,共收取XX笔,总额XX元。
三、定性依据
根据《XXXX》(XXXX【XXXX】XXXX号)精神,当事人应当XXXX。当事人的收费行为违反了上述文件规定,属于《江苏省价格条例》第XX条第(XX)项所指的“XXXX”价格违法行为,多收取的XXXX元属违法所得。
四、处理与整改情况
检查组根据《江苏省价格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处理建议:
(一)责令当事人改正;
(二)责令当事人限期清退XXXXX元违法所得,逾期没有退还的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