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914661/2023-00012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7-31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赣榆区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 ||
文号: | 赣市监〔2023〕88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关于印发《赣榆区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队、中心):
现将《赣榆区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职责,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31日
赣榆区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落实电梯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筑牢电梯质量安全基础,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全区电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连云港市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落实电梯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完善电梯安全治理体系,推动解决电梯安全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持续降低故障率,缩短困人救援时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目标
落实电梯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集中整治非法电梯使用,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及整治,筑牢电梯质量安全基础;持续推进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应用,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坚持守正创新、持续深化改革,稳步实现检验检测分离,不断创新维护保养模式;支持区内电梯企业转型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区建设电梯产业集聚区和品牌示范区,推动全区电梯产业发展壮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工作任务
(一)压实主体责任,全力提升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水平。
1.建立安全责任层级负责机制。督促指导电梯生产、使用单位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两个规定”,配齐相应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及时排查消除风险隐患。适时总结成功经验,探索建立新形势下电梯生产和使用环节的管理制度。
2.培育专业电梯使用管理主体。加强跨地区、跨系统、跨部门协调联动,探索建立住宅领域专业电梯使用管理新模式,培育包含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自行检测等全包式服务的电梯使用管理经营主体,促进专业化、规模化、长期化运营,破解住宅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市场短期博弈困境。
3.持续推进按需维保。总结前期工作经验,依托物联网、数字孪生等先进技术,鼓励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自主确定有针对性的维保项目、内容和周期,激发企业提升维保质量的内生动力,全面提升维保质量。
4.持续优化维保市场环境。倡导维保单位公开维保服务内容、价格以及部件清单,推动形成以维保效果为导向的市场化定价,营造优质优价的良性竞争环境。配合物业服务企业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签订"全包维保"合同,着力降低电梯全生命周期使用成本。
5.提升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研究推广应用智能报警方式,解决特定人群困梯呼救难等问题。鼓励在轿厢紧急报警装置无人响应时,自动识别电梯困人场景和自助派单,直接发送信息至电
梯使用、维保单位以及当地应急处置服务平台,保障被困乘客以安全、快速、科学的方式得到解救。
(二)排查整治隐患,全力打击电梯使用维保违法违规行为。
6.排查整治使用未登记电梯的行为。充分发挥基层市场监管分局“哨兵”作用,加强执法检查,全面排查整治、严肃依法处理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在居民自建房等场所对外开放经营使用的电梯。
7.排查整治使用违规杂物电梯的行为。加大杂物电梯排查整治力度,以餐饮经营等单位为重点,依法依规处置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各类“传菜梯”。
8.排查整治不规范维护保养电梯的行为。加大对电梯维保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电梯维保单位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产品技术要求开展维护保养,确保电梯安全性能,并配合使用单位做好现场救援等工作。同时,督促电梯维保单位与使用单位做好衔接,落实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三)强化民生保障,全力促进老旧电梯改造更新。
9.配合开展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配合市局统筹推进使用15 年及以上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工作,协助其通过现场测试、风险监测、隐患分析,对电梯运行系统的安全状况进行综合研判,提出整改建议,提高老旧住宅电梯质量安全水平。
10.探索建立老旧住宅电梯评估整治长效机制。通过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工作,在市局出台《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及整治办法》后严格贯彻落实,明确各方权责,积极推动建立属地政府统筹协调的电梯改造更新机制。
(四)发挥产业优势,全力推进电梯产业高质量发展。
11.引导产业转型升级。支持电梯生产企业加强研发和优化管理,提高电梯产品安全性和可靠性,降低故障率和日常维保工作量,从本质上提高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加强电梯生产企业售后服
务能力建设,鼓励电梯制造企业产业链向使用环节延伸,提升安装、修理、保养质量水平,促进先进制造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化。
12.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督促电梯生产单位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推动完善电梯职业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形成各专业职业工种合理比例,满足电梯安装、维保等工作需求。
(五)普及安全常识,全力加强宣传引导和社会监督。
13.加大宣传力度。在“安全生产月”“电梯安全宣传周”等时段,采用“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多种途径普及电梯安全知识,提高遵法守法意识,引导社会公众安全、正确乘用电梯。
14.强化社会监督。扩大群众投诉与反映渠道,多种方式发挥社会监督机制,倒逼电梯使用、维保单位等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全社会对电梯安全的关注度、参与度和认可度。
四、保障措施
各分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细化责任分工,落实任务举措,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有效化解潜在风险隐患,定期梳理、统筹推进各项任务,确保三年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各分局请于2023年8月10日、12月10日前,分别报送2023年筑底行动各项任务工作进展、违法使用未登记电梯查办情况至安全生产监管科;2024年、2025年的12月10日前梳理本地区行动进展、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报送年度工作总结至安全生产监管科。邮箱:gyqscjts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