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914661/2022-00014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标准,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5-09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眼镜制配场所计量监管工作的通知
文号: 赣市监〔2022〕43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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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眼镜制配场所计量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分局,各相关科室(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有关重要指示精神,现将国家局《眼镜制配场所计量监管三年(2019-2021年)跟踪检查情况通报》和市局《关于做好眼镜制配场所计量监管工作的函》(连市监计量处函〔202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要求,结合实际,抓好本年度眼镜制配场所计量监管工作。

重点检查是否配备与销售、经营业务相适应的验光、瞳距、顶焦度、透过率、厚度等计量器具,从事角膜接触镜佩戴的经营者还应当配备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眼科计量器具,使用的工作计量器具是否检定合格并在检定有效期内等内容,保障眼镜配制环节“验、配”精准,切实提高眼镜配制行业计量管理水平。请于2022年11月8日前将附件1、附件2报送至局标准计量科。

联系人:邱孟志   电话:86226461

邮箱:gybjk315@126.com

附件:1.眼镜制配场所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2.眼镜制配场所计量器具监督检查记录表

连云港市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9日


情况通报.pdf
附件1.xlsx
市局关于做好眼镜制配场所计量监管工作的函.pdf
附件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