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914661/2022-00011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4-20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赣榆区2022年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
文号: 赣市监〔2022〕33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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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榆区2022年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赣榆区2022年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

现将《赣榆区2022年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连云港市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0日


赣榆区2022年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苏市监〔2022〕36号)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连市监〔2022〕35号)精神,确保全区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取得实效,现就组织全区教育收费检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内容和范围

根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部署及市局年度工作安排,本次检查重点对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较为突出的幼儿园、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培训机构等重点领域进行检查。检查范围为2020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价格违法行为可追溯至上一年度。

二、检查组织和实施

(一)组织方式。此次检查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各分局同步组织实施。各分局根据本地实际,对辖区内所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检查。

(二)时间安排。此次专项检查从4月中旬开始,至5月底基本结束。

1.部署准备阶段(4月15日前)。各分局要认真梳理并摸清底数,结合此次检查重点,采取外围调查、调研走访等形式,对教育收费行为进行重点摸排,深入挖掘违法违规线索。

2.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下旬)。督促辖区内各类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自查自纠,落实主体责任,主动规范收费行为。

3.现场检查阶段(4月中下旬至5月底)。各分局根据前期摸排情况,选择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各1-2所进行现场检查,类型要覆盖公办和民办。

4.总结规范阶段(6月1日至7月10日)。专项检查结束后要向被查单位通报检查发现的涉嫌违规收费问题,听取被查单位意见。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问题原因,研究解决办法,督促被检查单位规范收费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专项检查。根据相关收费政策,汇总以往教育收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日常举报线索,选定调查对象,明确检查方案,深入细致做好调查取证工作,确保查深查透、查准查实。

(二)注重自我要求,严格遵守廉洁纪律。检查过程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不得在被查单位用餐,不得接受被查单位宴请,不得使用被查单位交通工具,不得向被查单位提出和检查工作无关的要求等,自觉接受监督,切实维护市场监管部门良好形象。

(三)做好总结提高,不断促进收费规范。检查过程中不仅要查处违规收费问题,还要着眼于相关教育收费政策的落实情况,深入分析违规收费发生的原因,起草检查情况报告,在完善制度、机制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请各分局于2022年7月15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工作总结材料以及典型案例报送至区局执法大队301室。

联系人: 仲海波13961319393

附件1. 教育收费检查情况汇总表

2. 典型案例模板

附件1

教育收费检查情况汇总表

地区

被查单位

收费项目

问题描述

涉案金额(元)

问题定性

处理建议

备注

××市

××学校

1、××费

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收取××笔


违反×××规定,属于《江苏省价格条例》第×第×项所指的“×××”的价格违法行为

责令退还,不能退还或不宜退还的予以没收


2、××费

自立项目收取××费,×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收取××笔


违反×××规定,属于《江苏省价格条例》第×第×项所指的“×××”的价格违法行为

责令退还,不能退还或不宜退还的予以没收


××学校

……

……


……

……

……

合计








附件2

典型案例模板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名称:XX学校

单位性质:XXXX

法人代表:XXXX

统计信用代码证:XXXX

业务范围:XXXX

二、案件事实

……(描述案件事实,前因后果)

2018年X月X日以来,当事人存在XXX行为,收费标准XX元,共收取XX笔,总额XX元。

三、定性依据

根据《XXXX》(XXXX【XXXX】XXXX号)精神,当事人应当XXXX。当事人的收费行为违反了上述文件规定,属于《江苏省价格条例》第XX条第(XX)项所指的“XXXX”价格违法行为,多收取的XXXX元属违法所得。

四、处理与整改情况

检查组根据《江苏省价格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处理建议:

(一)责令当事人改正;

(二)责令当事人限期清退XXXXX元违法所得,逾期没有退还的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