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69X/2021-00005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3-10
信息名称: 赣榆区沙河镇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工作方案
文号: 沙政发〔2021〕12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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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沙河镇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工作方案

赣榆区沙河镇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工作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为落实种植养殖生产经营者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意识,从生产源头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关,根据《赣榆区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工作方案》的规定,决定在全镇范围内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制度,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全省一盘棋”的要求,在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中全面落实合格证制度。通过典型示范带动,鼓励支持小农户参与试行,力争通过三年时间,镇内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全部实现按要求出具合格证。

二、实施内容

(一)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名录

1.开展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基本信息调查采集。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监管对象电子信用档案的通知》(苏农质〔2019〕13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种植、养殖行业开展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信息调查摸底,建立电子化主体名录数据库。规范主体录入方式,加强录入信息的核查检查,及时剔除“一人多身份”“在册不运行”的生产主体。建立主体名录动态更新机制,加强动态管理。

(二)明确开具合格证的具体要求

2.合格证样式。根据江苏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样式设计征集活动的评比结果,按照全省统一要求,规范制作合格证的样式、尺寸、内容。积极推进合格证信息化管理,将合格证与检验检测结果、追溯管理、防伪标志等内容有机结合起来。

3.开具方式。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自行开具,一式两联,一联出具给交易对象,一联留存一年备查。纳入省级农产品质量追湖平台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可以自行通过平台出具合格证。鼓励使用追溯码和合格证“二合一”标识,农业农村部门可以统一印制合格证两联单,免费供生产主体领取使用。

4.开具单元。有包装的食用农产品以包装为单元开具,张贴、悬挂或印刷在包装材料表面。散装食用农产品以运输车辆或收购批次为单元,实行一车一证或一批一证,随附同车或同批次使用。

(三)强化对使用合格证的培训指导和宣传

5.适时进行培训指导。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培训学习载体,加强对监(协)管人员、执法人员和技术推广人员的培训,确保每名监(协)管人员、执法人员和相关技术推广人员至少接受一次专题培训。将合格证制度培训纳入农民培训课程中。

6.加强宣传发动。因地制宜开展合格证制度宣传活动。重点在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基地、涉农活动较多的地区利用多种方式、多种形式(摆放宣传展板,张贴相关宣传彩图,设置电子宣传屏,悬挂横幅等)加大宣传力度;重视信息采集与报道,及时报道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进展情况,让民众对合格证制度有全新的了解和认知。加强监管员对农产品生产主体的巡查督察,及时将合格证制度告知书、明白纸发放到辖区内所有种植、养殖生产者手里,营造试行合格证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建立试行合格证制度约束激励机制

7.落实约束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规模以上农产品质量追溯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在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追溯“四挂钩”的同时,率先试行食用农产品带合格证上市。将试行合格证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会展等工作挂钩,试行合格证制度作为申报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争取农业财政补贴项目以及农业生产信用主体评定的前置条件。

8.推行合格证与质量追溯有机结合。将合格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有机结合起来,鼓励应用省级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出具合格证。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协调协作,推动落实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推动食用农产品在配送、电商等新型流通渠道中率先实现带合格证上市。

(五)提升乡镇基层监管能力

9.完善监管体系。强化涉农乡镇监管服务站建设,推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标准化提升,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服务站点建设,健全并动态管理村级协管员队伍。积极开展为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提供标准生产技术、产品速测、合格证使用等指导服务。

10.加强监管巡查。将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试行合格证的情况纳入日常监管巡查内容,既要检查是否按要求试行合格证,也要核查合格证的真实性,严防出现虚假开具合格证、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符等行为。指导企业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对虚假开具合格证的、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符的主体,要及时上报、查处,同时要跟踪溯源,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直至彻底解决问题。配合做好各项食品安全联合督察(整治)行动。

三、实施进度

(一)试行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4月-2022年12月。

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约束激励机制,规模以上农业生产主体在实现农产品质量追溯“七挂钩”的同时,全部完成带合格证上市。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服务站点建设。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联动,推动落实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倒逼机制,进一步推动合格证制度的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成立试行合格证制度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细化任务分工,做好总体规划,确定时间进度,抓紧组织实施。

二要加强保障支持。各村要将试行合格证制度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增加人员保障;加大经费投入,积极争取财政等部门支持,争取将合格证管理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要加强绩效管理。将推动试行合格证制度纳入对各村绩效考核和部门考核内容中,确保试行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对积极开展试行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于试行不积极、工作开展不力的要进行问责。

四要加强总结提升。在试行过程中,要注重分析总结经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不断完善合格证制度。

附件:1.沙河镇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样式

3.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宣传标语

4.沙河镇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告知书

5.沙河镇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明白纸

沙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0日

附件1:

沙河镇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进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郭建都镇人大副主席

副组长:朱 涛 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

成 员:葛百武 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员

汤景新 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员

孙晓艳 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员

王有斌 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朱涛兼任,办公室设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具体负责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