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69X/2022-00056 | 分类: | 工业、交通/公路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11-07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沙河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各村、各单位:
经沙河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沙河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有效防范化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进一步预防和压降道路交通事故,逐步实现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和保障2023年春运安全的工作目标,为全镇人民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维护农村地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农村道路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化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利用一百天的时间开展攻坚行动。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基础性、源头性问题,下大力气消除存量隐患,严格控制增量隐患,提升道路交通各要素的本质安全水平。
二、重点工作
(一)交通安全宣传行动
1.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宣传。通过开展全社会交通安全普法、重点运输群体宣传教育、学生家长宣传教育、主管部门专项宣传教育、社会面文明交通宣传教育等五项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安全意识,推动运输企业交通安全宣传主体责任落实。(牵头单位:宣传办、派出所,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
2.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文明交通我践行”倡议行动、“新媒体讲文明交通”宣传、“一老一小”、“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等多项活动,引导舆论关注,落实以案释法,强化群众监督,形成政府主导、各村、各单位协同,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牵头单位:宣传办、派出所,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
3.开展宣传教育队伍和设施建设。通过组建宣传员队伍、打造单位宣传阵地、建设农村地区安全宣传设施、健全文明交通志愿者机制等措施,推动完善宣传人员配备,拓展多元化宣传渠道,规范和提高志愿者服务水平和实现农村地区人群的精准宣传。在每个行政村、学校至少设置1个交通安全宣传栏或宣传墙,更新至少4副以上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海报,在进出村路口设置不少于1处警示提示牌,确保内容可更新维护、群众可触达。(牵头单位:宣传办、派出所,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
4.开展非标三四轮车宣传工作。通过组织人员进村入户摸底排查非标三四轮车车辆数量、车主情况、接送学生情况等,认真做好基础台账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逐一上门签订承诺书。通过各村委会广播站(大喇叭)开展应急广播提示、通过微信群开展宣传视频集中推送、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及时告知使用、雇用、乘坐非标三四轮车等存在安全隐患车辆的严重交通事故后果,积极引导农村群众文明出行、安全出行。(责任单位:各村)
(二)道路通行秩序整治行动
5.强化国省县乡道交通秩序整治。严查货车超载超限、违法载人,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超速、闯红灯、逆向行驶、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非标三四轮车违法上路、国省道违反规定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不定期、高频次在国省县乡道主要交通路口设置查缉点位,严查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落实重点道路联勤制度,加强货车违停重点区域、路段管控力度,加密巡逻密度和频率,重点路段日巡查率100%,营造严管氛围。加强协同治理,对设在国省道、学校、社区、企业门口等人、车流密集路段的马路市场、路侧流摊规范管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牵头单位:派出所,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各村)
6.严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遏制农村道路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率上升态势,严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不按道行驶、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等4类重点违法行为,加强整治农村道路重点路段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推动低速电动车和非标三四轮车综合治理,减少非标车生产、销售和违法上道路行驶。严格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加强登记上牌点监管。组织民警在执勤执法中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对于涉及驾乘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典型违法、事故案例及时曝光,进一步提升宣传效应。(牵头单位:派出所,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
7.开展“人、车”隐患“清零”行动。对辖区内“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开展一次深度检查,重点检查动态监控、车辆例检、维护保养和驾驶员安全教育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梳理辖区重点车辆(两客一危、重型货车、重型挂车、农村面包车等),对存在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等隐患的企业或个人上门约谈,督促企业及时整改清零,并第一时间抄告相关责任部门。(牵头单位:派出所、农路办,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
(三)道路基础设施提升行动
8.加快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乡村公路提档升级5公里,改造乡村道危桥3座,实施生命安全防护工程16公里,同步施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的“四同时”制度。(牵头单位:农路办,责任单位:各村)
9.实施农村交通安全防护工程。实行重点隐患挂牌治理,根据辖区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对各村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挂牌整治,年底前,各村要对年度挂牌整治重点隐患清零。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三个一”工程建设,推广应用路口预警提示系统、发光斑马线、货车右转警示区等新型安全设施,提升农村路口安全水平。对“马路市场”“占道摆摊”等隐患,建立相应替代保障设施、场地,从源头上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创新交通安全科技监管,逐步实现事故多发路段的主要平交路口、穿村过镇重点路段视频监控覆盖率100%.(牵头单位:派出所、农路办,责任单位:各村)
(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10.国省县道排查整治。组织对事故多发路段等重点路段隐患排查,分析事故原因,围绕路段、车型、人员、管理等方面研究整治措施,形成“一段一策、一点一案”。(牵头单位:派出所,责任单位:农路办,各村)对需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强化行业管理、完善标志标识设施及提升道口通视水平等隐患问题进行边查边治。(牵头单位:农路办,成员单位,各村)对中分带道口封闭或增设、交通道口渠化改造、路侧工程防护等需研究整治方案的隐患,“挂牌”销号制,及时制定整治方案和落实应急措施,纳入下年度计划实施。(牵头单位:农路办,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
11.乡村道排查整治。组织排查临水、高路堤以及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乡村公路按照《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等规范梳理隐患;村内其他道路按照可通过设置护栏、示警桩、示警墩等设施,也可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在路侧植树、堆土或设置砌块,并可视情对非主要道路采取机动车禁行、限行措施等要求梳理隐患。形成“一段一策”,对于需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强化行业管理、完善标志标识设施及提升道口通视水平等进行边查边治,对于道口拓宽改造、路侧工程防护等需研究整治方案的隐患,落实“挂牌”销号制,及时制定整治方案和落实应急措施,纳入下年度计划实施。(责任单位:各村)
(五)交通安全组织保障行动
12.完善组织管理体制。推动各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小组实体化运作,落实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庙会(节点)重点时段交通秩序管理、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基础信息采集和交通安全宣传劝导等工作,推进农机安全网格化监管。贯彻公安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深化警保合作推进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应用的指导意见》,年底前,乡村道与国省县道交汇路段,交通流量较大的村主要道路交汇路段,乡村中小学校、集镇附近的要道旁,全部新建或升级改造成标准警保合作劝导站,由村委会干部任站长,按照有关标准配备劝导力量,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基础数据排摸、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宣传、每日劝导等活动。(责任单位:各村)
13.建立交通死亡事故党政领导到场制度。发生交通事故致1人以上当场死亡的,各村主要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到现场后负责指导、协调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查找事故原因,举一反三,督促问题整改。(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
14.配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力量。健全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管理力量配备,实现“一村一应急队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强民警和辅助人员。明确农村派出所和巡防力量交通管理职责和任务,协助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按照省公安厅《农村地区“一村一辅警”建设指导意见》,推动一村一辅警,参与开展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融合现有农村劝导员、网格员、保险公司协保员等力量,建立“一员多职、融合发展”的队伍管理机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专(兼)职履行交通协管职能。(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
15.完善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保障。贯彻落实国家五部委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保障救助基金安全高效和可持续运行,充分发挥救助基金扶危救急的作用。贯彻落实《江苏省院前急救医疗条例》,公安、卫生健康部门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完善警医联合接处警机制和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网络,根据交通事故伤员伤情选择医疗基础条件好、相关创伤急救能力强的医院,提升伤员救治成功率、降低救治无效死亡率。(牵头单位:卫生院、派出所,责任单位:各村)
三、实施步骤
从2022年11月7日至2023年2月12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1.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2日)
组织相关部门梳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分析交通事故特征,明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思路、目标和具体措施,建立组织架构,形成整治方案,落实任务分工。召开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全面部署专项行动。
2.排查摸底阶段(2022年11月13日至11月20日)
围绕“人、车、路、环境”等四个方面,各村各单位迅速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围绕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道路通行秩序、道路基础设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履职等方面进行调查摸底,制定整治清单。
3.集中攻坚阶段(2022年11月21日至2023年1月31日)
各村各单位全面开展五项行动,落实工作任务要求。对照隐患整治清单,坚持立查立治,对一时难以整治的事项要落实应急措施,制定后续整改方案,实行建档销号制。2022年12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
4.评估提升阶段(2023年2月1日至2月12日)
对前期开展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总结工作实效和不足,进一步加强部署与督查,确保全面完成百日攻坚任务。依托攻坚行动成果经验,形成2023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抓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镇成立由党委书记任政委、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沙河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部署推动2022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2.压实工作责任。各村、各单位按道路交通安全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并组织推进。村级层面参照镇级架构,负责本区域专项行动的部署推进,确保专项行动迅速铺开、全面实施。要按照“分工明确、履职到位、责任到人、认真细致、不留死角”的要求,切实做到责任明晰,有据可查。
3.建立管理制度。各村各单位以本次百日攻坚行动为契机,结合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归纳提炼,探索建立协同共治的相关制度,为深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奠定基础。
4.加强督查力度。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督查组,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常态化对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每周下发工作通报。通过问题通报、约谈督办等措施,督促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对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行为严肃查处问责,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将各村、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纳入高质量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