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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427669X/2023-00016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5-05 |
信息名称: | 沙河镇汽车拆解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中心及配套管网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内容(第二次)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沙河镇汽车拆解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中心及配套管网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内容(第二次)
沙河镇汽车拆解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中心及配套管网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内容(第二次)
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受赣榆区沙河镇人民政府委托,开展对“沙河镇汽车拆解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中心及配套管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国家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
(一)建设单位:赣榆区沙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相镇长
联系电话:19826122666
(二)环评单位: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8-8552140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_x444PkzR3e725vkRwHIig
提取码:60ud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6GDnqgKySaFdjKcgAOt7Q
提取码:qrk7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见链接)提交建设单位。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23年5月6日~2023年5月18日)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赣榆区沙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