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69X/2020-00017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0-10-09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沙河镇创建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 (水稻)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沙政发〔2020〕40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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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沙河镇创建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 (水稻)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体系与实施办法》(苏办发〔2018〕22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农规〔2018〕3号)文件精神,我镇决定开展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水稻)基地创建工作。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提升我镇优质农产品供给水平,现将《沙河镇创建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水稻)基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沙河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9日

沙河镇创建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

(水稻)基地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创新体制机制,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绿色优质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依据《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沙河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以增加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供给为目标,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为方向,选择稻麦、蔬菜重点区域,完善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产业链,优化区域农业生产结构和产品结构,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促进产业兴旺、绿色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基地建设地点

沙河镇确定创建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水稻)基地建设地点是:江苏省赣榆区沙河镇创建江苏省绿色优质(水稻)基地,覆盖圩合、邓宅、新合、东盛、同兴、前进、泰和、新兴、李曹埠、赤金、小埠、大岭、孟曹埠、山岭房、刘曹埠、下河口、蒋宅、陈巷、大高、丁巷、朱圩等21行政村,总建设规模3.0396万亩。创建江苏省绿色优质(水稻)基地建设期,基地统称“沙河镇绿色优质(水稻)基地”。

三、绩效指标

(一)建成江苏省绿色优质(水稻)基地3.096万亩;

(二)绿色食品企业、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签订销售合同所覆盖的面积占基地总面积80%以上;其中绿色食品企业与农户签订销售合同所覆盖的面积占基地总面积30%以上;

(三)基地产品单产增加3%以上,基地农民户均增收50元以上;

(四)建立“统一优良品种、统一生产操作规程、统一投入品供应和使用、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收获”的“五统一”生产管理制度。

四、强化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七大管理体系建设

(一)组织管理体系。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建设,主要领导及时掌握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情况,保障基地建设所需政策、人员、资金落实到位;基地办加强日常管理、技术指导、组织协调等工作,确保基地建设运转良好。

(二)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建立基地环境保护制度,不得在基地方圆3公里和上风向10公里范围内建有污染的工矿企业。镇综合执法队、环保部门加强管控,防止工业“三废”污染基地;基地内施用的农家肥必须经高温无害化处理后再使用,积极推进化学农药肥料减量增效,积极开展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强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三)生产管理体系。基地内农业生产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基地单元规划生产合理,土壤肥力保护措施、病虫草害防治措施科学,农户生产管理、生产记录完善、档案管理保存完好。

1、建立镇、村、户生产管理体系,逐级落实生产管理任务,并按照生产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安排基层工作人员统一发放生产档案,指导并督促农户如实填写投入品购买、田间生产管理与投入品使用、收获、仓储、交售记录。以上各项记录必须完整详实,在产品出售后10日内提交基地办存档,并完整保存5年。

2、在各生产单元的生产、生活区设置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宣传栏,向基地内农户普及绿色食品标准以及相关技术,宣传栏覆盖全部基地单元(行政村)。

3、积极开展示范片和示范户建设工作,每个基地单元建设1个示范片、2个示范户。

(四)投入品(生产资料)管理体系。基地农业投入品管理、销售、使用等工作有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1、基地建立允许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公告制,在各基地单元(村)宣传栏明示基地允许使用的农药清单及肥料使用准则。

2、基地设立投入品专供点,指导农户按照绿色食品投入品使用要求购买及使用。专供点内张贴基地允许使用的农药清单和肥料使用准则,农资经营管理部门对其投入品的销售进行台账登记管理。创造条件引入绿色食品生产投入品供应和使用统一托管服务,严把投入品源头使用关。

(五)推广服务体系。镇农村工作科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推广队伍建设,专项农技培训、生产技术指导等工作有效开展。

1、依托市、县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培养建设专门的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推广队伍,持续优化基地的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2、积极推广应用病虫害统防统治、有机肥替代行动、非化学防治措施等绿色生产技术。

3、做好对基地各级管理人员、农技推广人员、对接企业生产管理人员及基地内所有农户的绿色优质农产品知识、技术、基地建设管理制度的专项培训,培训档案保存完整;向农户发放绿色优质农产品操作规程、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者使用手册、基地允许使用的农药清单及肥料使用准则,并指导其使用。

(六)监督管理体系。对基地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市场及生产档案等各类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正常开展。

1、经常性开展综合监督检查,有关检查记录有基地办统一归档留存,建立检验检测体系,定期对基地产品和环境进行检测。

2、每年至少开展2次对基地投入品销售及使用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基地办将所有检查情况及问题予以记录归档留存。

(七)产业化经营体系建设。基地办及相关技术人员要指导对接企业积极参与基地生产管理和产品收购、加工与销售,基地办积极支持、指导基地对接企业开展绿色食品的申报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原料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方案的制定、创建工作的组织与落实。各村、各成员部门也要落实相关工作人员,切实重视“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狠抓责任落实。各村、组、户要对照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强化责任落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工作责任。镇农水、环保、水利、财政等职能部门应理清职责,各司其职,认真做好各项创建工作。

3、强化监督考核。镇将创建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在创建过程中要认真研究解决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创新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创建的方法机制,推动创建工作健康发展。

4、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凝聚社会共识,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以创建工作整体提升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5、加大财政支持。创建工作所需经费主要以镇财政负担,列入镇财政预算。经费主要用于环境检测、监督抽样、技术指导、农民培训、宣传发动等与创建工作相关的内容,做到专款专用。创建工作经费依据创建工作要求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建设期和运行期经费充足,运行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