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65/2022-00050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2-16 |
信息名称: | 关于调整沙河镇安委会成员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关于调整沙河镇安委会成员及职责分工的通 知
各村、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对安委会成员及其办公室人员作相应调整,并明确职责。
一、 安委会成员
组 长: 李 婷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 邹维明 镇人大主席
成 员: 秦 波 党委副书记
刘永飞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辛 宇 纪委书记
谌小伟 党委委员、副镇长
相庆仁 副镇长
陈文文 副镇长
朱敬萱 副镇长
王华州 副镇长
朱书静 组织委员
汪 杰 宣传委员
苏 乐 统战委员
王 昊 政法委员
程纪豪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仲崇段 二级主任科员
于 勇 四级主任科员
邵立琨 派出所所长
李 磊 党政办公室主任
陈 静 政法和社会治理办公室主任
刘 震 安监所负责人
孙咸清 民政助理
朱 涛 沙河农技中心主任
肖 旭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想生 农路办主任
孙志波 沙河自然资源所所长
王兴良 沙河卫生院院长
刘 晓 大岭卫生院院长
徐 硕 殷庄卫生院院长
王康善 沙河供电所所长
张 蕾 沙河水利站站长
张自红 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龙 江 沙河中学校长
李大奎 沙河小学校长
王 宁 殷庄中学校长
熊纪鹏 殷庄小学校长
庄李军 大岭中学校长
贺 坚 大岭小学校长
各片驻村干部、村负责人
镇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苏乐兼任,副主任由刘震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肖夫东、路茜、郭峰、朱瑞。办公室履行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处理日常事务等工作职责,具体落实安委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办公室电话:87181579。
二、安委会成员分工及职责
李 婷,对全镇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邹维明,负责扶贫、民政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监管负相应责任。
秦 波,负责道路交通、农路方面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监管负相应责任。
苏 乐,分管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应急救援、统战、民族宗教、防灾减灾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监管负相应责任。
刘永飞,负责三农、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防汛抗旱、气象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监管负相应责任。
相庆仁,负责城建、镇村建设和管理、园区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监管负相应责任。
陈文文,负责科技、招商引资方面的安全工作,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监管负相应责任。
朱敬萱,负责招商引资、电力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监管负相应责任。
谌小伟,负责镇村环境整治、卫生环境创建、中小学、卫生院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监管负相应责任。
王 昊,负责政法、扫黑除恶、消防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监管负相应责任。
汪 杰,负责体育、电商、旅游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监管负相应责任。
程纪豪,负责人民武装、抢险救灾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监管负相应责任。
派出所,对全镇道路交通、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督管负主要责任。
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全镇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基础设施方面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
农技中心,负责全镇畜禽疾病疫情防控、调运、屠宰和储销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
自然资源所,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建立监测、预报体系,防止地质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对全镇涉及安全生产有关审核前置条件依法审查;指导、督促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各卫生院,负责制订全镇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重大突发事故的救护和调查处理工作。
供电所,负责所辖电力设施的供电安全和所属企业的安全管理。
水利站,负责全镇水利工程建设工程的监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全镇水利设施、水域的安全管理;组织指导水库塘坝的安全监管,防范决堤、垮坝、洪涝事故。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依法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安全资质审查,严把各类企业的市场准入关;依法取缔或吊销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单位的生产、经营资格;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各中小学,对各自学校的安全教育和教学、生活设施、食堂的安全督管负主要责任。指导由学校组织的校内、校外各项活动的安全管理;按规定组织、参与本系统重大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片长、驻村干部,对各片、各村的安全监管负主要责任。
安委会办公室负责镇安委会的日常工作,起草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筹备镇安委会会议及其他重要活动;组织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经验交流、安全生产督察,协助上级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包括专项整治),督促落实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对拒不配合的单位,及时报告镇安委会,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
各村负责人职责,负责人是本辖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负领导责任。负责本村安全网络建设,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责任制,监督检查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协助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实施安全管理,重点抓好辖区内沼气、农药使用、建筑、用电、易燃易爆物品、道路交通、消防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协助上级政府并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和调查处理工作。
沙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