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569/2024-00001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1-04 |
信息名称: | 关于上报2023年大中型水库原迁移民 核减人员的通知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关于上报2023年大中型水库原迁移民 核减人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苏财农〔2023〕91号文件要求,2024年度补助到人的后期扶持资金2月底前发放完成。请各镇及农业农村局认真组织,将2023年户口迁出省外、死亡或有其他不符合享受直补资金条件的原迁移民人员名单,经各移民村公示后(在村部公示栏张贴拍照),于1月20日前汇总上报我办,以便于原迁移民直补资金发放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周文光 电话:13815680316
邮 箱:182285823@qq.com
特此通知
连云港市赣榆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