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569/2021-00273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1-11-08 |
信息名称: | 水利局:关于成立赣榆区水利系统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常态化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赣水〔2021〕142号
关于成立赣榆区水利系统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常态化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镇水利站、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常态化的重要精神,结合水利行业实际,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局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超凡
副组长:金文于忠
成员:高圣泉王宜亮李可赵德龙柏继利
单建清董海张善亮张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利综合执法大队,单建清任办公室主任,张维涛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赣榆区水利系统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治理工作方案。
连云港市赣榆区水利局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
赣榆区水利系统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的重要精神,根据区扫黑办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斗争常态化的重要意义
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的一项重大任务,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全区水利系统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区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切实把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好。
二、进一步强化举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
一是深挖细查涉黑涉恶线索。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水利系统涉黑涉恶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深入分析,重点对侵占水利工程、阻挠工程施工、盗窃水利设施设备、非法采砂等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全面排查,及时移交政法机关。同时对水行政执法案件和信访件中存在的涉黑涉恶线索深入开展排查梳理,确保不留盲区死角。
二是深入开展水利行业整治行动。以河长制为主抓手,进一步明确扫黑除恶的打击重点,深入开展涉黑涉恶整治行动。1、打击非法开采河道砂石的涉黑涉恶势力;2、打击非法洗砂扰乱市场的涉黑涉恶势力;3、打击河湖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等涉黑涉恶势力;4、打击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中强揽工程、恶意中标和征地拆迁中煽动闹事的涉黑涉恶势力;5、打击侵占小型水利设施以及破坏水土保持、水利风景区的涉黑涉恶势力;6、其它涉水领域的涉黑涉恶行为。
三是“打伞破网”强化队伍建设。紧紧围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务求水利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重点整治为涉黑涉恶人员充当保护伞的问题;挥霍浪费、资金滞留、失职渎职和违反财经纪律等违纪违规问题;征收水利规费中的腐败问题;有章不循、有法不依、降低标准、执纪不严的问题;执法不公、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问题。
四是积极营造扫黑除恶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数据、信息随时上报。发动广大职工广泛参与,在全区水利系统始终保持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印制宣传画册和应知应会知识材料、LED电子屏和宣传媒体等方式,扩大宣传范围,延伸宣传触角,努力营造浓厚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责任落实
一是采取挂钩督导。局班子成员分片负责各自分管领域扫黑除恶督导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形成统筹协调、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体合力。
二是实行明察暗访督查。局扫黑办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涉黑涉恶斗争情况进行督查,做到严督、实督、深督。
三是强化问题整改督导。对排查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和存在工作不主动、消极应付等突出问题,立行立改,跟踪进展,做到件件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