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569/2025-00006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2-08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赣榆区河湖库管理范围内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赣水〔2025〕11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局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各镇水利站:
现将《赣榆区河湖库管理范围内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云港市赣榆区水利局
2025年2月8日
赣榆区河湖库管理范围内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排查整治固体废物非法处置倾倒等突出问题,消除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根据区污防指办《关于印发赣榆区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污防攻坚指〔2025〕2号)、市水利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河湖库管理范围内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连水办〔2025〕2号)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河湖库管理范围内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排查整治河湖水库及工程管理范围内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市政污泥等)非法处置倾倒等问题,以全区16条骨干河道、80座在册水库、29座大中型闸站及石梁河水库赣榆片区为重点,切实消除河湖水库生态健康风险隐患。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坚持分类施策、分步实施,直至问题清零销号,实现存量清仓见底、增量全面遏制的工作目标。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总结梳理整治经验,推动整治工作常态化,全面巩固整治工作质效。
二、行动步骤
(一)全面动员部署(2025年2月10日前)。各相关科室(建设处)、单位根据市、区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全面开展动员部署,研究细化措施,建立工作专班,以河道、水库、闸站为单元,组织启动对所辖所管河湖水库及工程管理范围内固废非法处置倾倒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要求问题全面排查见底,杜绝瞒报、漏报行为发生。
(二)制定整改方案(2025年2月底前)。各相关科室(建设处)、单位针对排查结果,梳理形成河湖库管理范围内固体废物问题清单,明确整治责任、整治措施和进度安排等,并报区水利局备案。
(三)实施专项整治(2025年6月5日前)。压紧压实整治主体责任,强化协同联动,紧扣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保2025年6月1日前完成全部整治任务。
(四)严格验收销号(2025年6月底前)。所有排查出的河湖库管理范围内固体废物问题要严格落实销号管理。对于体量较小的整治项目,由各相关科室(建设处)、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对于体量较大、影响较大、涉及市领导责任河湖的整治项目,应根据河湖水库管理权限,结合实际,邀请有关部门共同参与。
(五)完善长效机制(2025年6月底前)。各相关科室(建设处)、单位要认真分析专项行动开展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行动成果,完善长效机制,形成总结报告报区水利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排查整治固体废物非法处置倾倒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建设处)、单位分工负责,共同推动。
组 长:贺 慧
副组长:曹军华、王宜亮、孙运春、李 可、柏继利、单建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河长制工作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单建清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利用主流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整治重点和工作目标,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和支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加强督查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重要预警信息,要第一时间沟通解决,妥善处置,掌握工作主动。
本方案印发后,各相关科室(建设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管理范围及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全面排查工作。请各相关科室(建设处)、单位于2月10日前报送联络员名单,2月底前报送河湖库管理范围内固体废物排查情况统计表,6月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赵志徐,联系电话:15850417753
附件:固体废物排查问题点位统计表
附件:
固体废物排查问题点位统计表
序号 |
县(区) |
乡镇(街道) |
村(社区) |
点位位置 |
固废类别 |
问题描述 |
时长 |
固废数量(吨) |
占地面积(m2) |
问题来源 |
整改完 成时间 |
备注 |
1 |
XX县 |
XX乡镇 |
XX村 |
填写经纬度并用水印相机拍照(含二维码) 例如:东经XX度,北纬XX度,XX路东侧,XX企业旁,XX村东100米 |
1.建筑垃圾; |
堆放时长 |
1.巡查发现; |
具体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