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569/2025-00003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1-21 |
信息名称: | 关于连云港市赣榆区兴庄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的请示 | ||
文号: | 赣水〔2025〕7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关于连云港市赣榆区兴庄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的请示
连云港市水利局:
连云港市赣榆区兴庄河治理工程经连云港市发改委以连发改农经发〔2021〕44号批准实施,批复投资13999万元。目前工程已完成建设任务,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已全部准备完成,现申请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一、基本情况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疏浚21.21km;堤防加固13.86km;河坡防护3.4km;防汛道路13.44km;新建、拆建、改建堰闸11座;新建、拆建穿堤涵洞21座;拆建、改建桥梁5座;赔建泵站1座;拆除桥梁2座、渡槽2座、拦水堰4座。
工程于2021年12月8日开工,2022年12月28日完工。完成主要工程量为土方开挖144.23万立方米,土方回填11.46万立方米,混凝土2.56万立方米,钢筋1025吨。
二、工程验收条件的检查结果
兴庄河治理工程已按批准设计完成建设,工程建设档案完备,相关质量评定工作已完成,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已出具,质量监督单位对工程的竣工验收质量监督报告已完成,专项验收已完成,审计报告已出具,目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三、工程竣工准备工作情况
目前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档案资料已准备就绪,各参验单位管理工作报告已形成。
四、建议验收时间、地点和参验单位
建议于1月底在赣榆区组织有关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及有关专家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请示妥否,请批示。
连云港市赣榆区水利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