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569/2021-00277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赣榆区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1-12-31
信息名称: 水利局:连云港市赣榆区2021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情况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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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连云港市赣榆区2021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情况总结报告

连云港市赣榆区2021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情况总结报告

连云港市赣榆区水利局

2021年12月

赣榆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自2016年底启动以来,坚持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围绕“总量控制、定额管理、水权分配、终端计量、完善水价、精准补贴、节水奖励、产权改革”等内容,结合生态河道打造、美丽乡村创建、河长制、五位一体管护等工作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赣榆区已于2020年8月5日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区级自验工作, 2020年8月27日通过市级初验,2020年12月8日通过省级验收。2021年,赣榆区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巩固深化改革成果。现将赣榆区2021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跟进核定改革范围

赣榆区原定96.79万亩改革面积已于2020年全部完成,今年赣榆区将2019年以来涉及的因灌区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复垦等田间改造工程新增的有效灌溉面积共3.21万亩纳入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通过水权分配、用水计量、签订工程管护协议等措施,确保应改尽改落实到位。2022年起,全区改革面积增加至100万亩,相关的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资金将同步跟进覆盖。

在改革任务完成后,积极推进各镇农民用水者协会进行改革面积上图入库工作。目前,全区已经开展前期试点工作,宋庄镇、海头镇、厉庄镇已经完成改革面积上图工作,其余各镇已经开始相关准备工作。

二、完善配备计量设施

为实现农业用水计量,保障农业水价执行到位,赣榆区利用农业水价改革补助资金、各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在全区配套安装泵站流量计、明渠流量计及移动式流量计共263处,以电折水831处,共计1094处计量点。新建泵站统一安装管道式电磁流量计,对有条件的泵站在出水段安装插入式流量计,在大中型灌区中选取断面规整的干渠及支渠渠首处安装立杆式明渠流量计。对于未安装计量设施的泵站,用水量采用“以电折水”的方式计量,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按照地形、作物及灌溉方式对部分典型泵站进行了以电折水测算;对于未安装渠首计量设施的部分明渠,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按对典型断面明渠流量测算,相关结果加以推广应用。

经统计,赣榆区2021年度农业用水用水量为27850万方,相较于年初下达的用水计划31000万方,实现农业节水3150万方。

各镇农民用水者协会按要求做好2019、2020、2021年度每处计量点的原始用水记录,相关台账按照年度装订成册,作为年度水费计收、改革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动态调整农业水价

根据《省物价局 省水利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用水价格核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6〕25号)文件要求,赣榆区于2017年12月8日出台《赣榆区农业用水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对农业水价进行测算。2017年12月9日,区水利局、物价局联合出台《关于试行赣榆区大中型灌区农业灌溉水价的通知》(赣价发〔2017〕54号)、《关于试行赣榆区高效节水灌溉农业水价政府指导价的通知》(赣价发〔2017〕55号),明确了赣榆区农业用水价格。

2019年12月18日,区水利局、发改委联合出台《关于试行赣榆区农业用水价格的通知》(赣发改价发〔2019〕175号),对前期农业水价试行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了修正。

四、灌区成本核算情况

2019年11月,赣榆区水利局合同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夹谷山水土保持试验站对境内石梁河灌区、小塔山水库灌区两处大型灌区、对古城翻水站中型灌区、阚岭翻水站中型灌区、王集水库灌区、红领巾水库灌区、八条路水库灌区、横山水库灌区等6处中型灌区、对典型小型灌区进行成本核算。核算结果表明,现行的农业水价满足灌区运行成本要求。

2021年7月-12月,赣榆区水利局委托河海大学专家组对全区三处大中型灌区再次进行灌区用水成本核算,核算结果表明现行的农业水价满足灌区运行成本要求。

五、改革经费保障

2021年,赣榆区落实各级财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专项资金共计33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28.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62.0万元,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0.0万元,区级专项补助资金30.0万元。

通过足额落实改革专项经费,保障奖补资金发放,有效巩固深化改革成果,保证农民用水者协会正常运行,提高管水用水效率、提升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水平。

六、加强用水计划管理

2021年,赣榆区继续做好农业用水计划管理工作。2020年12月28日,赣榆区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名义向全区各镇印发《关于公布赣榆区2021年度农业灌溉用水定额指标的通知》,明确了各类农作物灌溉定额。

2021年1月6日,赣榆区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名义向全区各镇印发《关于印发赣榆区2021年度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及水权分配的通知》,明确了全区年度农业用水控制总量,对各镇、各灌区进行了水权分配,下达用水指标。

七、持续强化工程管护

2021年度,赣榆区共落实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358.08万元,落实水价改革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资金288万元,全部用于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

赣榆区按照“产权明晰、权责落实、经费保障、管用得当、持续发展”的目标,根据小型水利工程面广量大、管理不便的特点,因地制宜,实施多种管理体制,进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对新建农田水利工程全部纳入农民用水者协会管理范围,签订管护协议,投入管护经费。榆区农田水利工程现行管护模式为区水利局主管,15个镇水利站、各灌区管理单位、16个用水协会、427名村级水管员和农户分级负责的梯级管理模式。重点发挥农民用水者协会在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灌溉用水管理、水费收取等方面成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的主体,发挥其在用水管理、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各农民用水者协会建立年度工程运行管护工作台账。

八、深入开展改革宣传

2021年,赣榆区利用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宣传。一是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及向用水户散发节水宣传材料,二是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专项活动开展节水宣传,三是通过2021年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宣传农业节水。

九、切实加强检查督查

2021年,赣榆区分别召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半年工作会议、年度会议,强化改革工作要点。重点在水价核定、工程运行管护、改革奖补资金使用等多方面对各镇水利站、各灌区管理单位及各农民用水者协会进行检查考核。

2021年12月1日,赣榆区下发《关于开展赣榆区2021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各镇水利站、各灌区管理单位及各农民用水者协会对多个考核项进行打分。2021年12月6日,赣榆区印发《关于通报赣榆区2021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考核结果的通知》,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指导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