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569/2021-00275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1-11-11 |
信息名称: | 水利局:关于成立连云港市赣榆区水利局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赣水〔2021〕148号
关于成立连云港市赣榆区水利局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镇水利站、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本区水利行业实际,成立水利局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超凡
副组长∶赵德龙 张善亮
成 员∶高圣泉 金 文 王宜亮 于 忠 李 可
柏继利 单建清 董 海 张 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本建设科,杨忠任办公室主任,张维涛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赣榆区水利局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方案
连云港市赣榆区水利局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
赣榆区水利局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根据赣榆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结合本区水利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重视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各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应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相关法规条文学习,杜绝欠薪案件发生。
二、做好常态化管理
根据国务院等部门发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工程建设单位要做好常态化管理,落实四项制度。
(一)结合行业监管,加强宣传、排查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落实情况
工程管理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条例,对各工程建设项目做好宣传工作。在工程建设现场以条幅或印发宣传册等形式,对参建农民工做好相关宣传教育工作。
同时,积极摸排,全面核实,确保每个工程做到实名制管理,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做到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
(二)对案件快速处置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生的欠薪案件早介入,早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各管理单位,对发生欠薪的案件联合处置。
妥善安抚上访群众,做好案件登记工作,积极收集核实案件信息,查实查明案件情况。从速查清事实,依法依规,积极协调解决。对违法等行为,报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三)强化惩戒,严格行业管控
严查责任落实情况,适时对案件进行通报,在行业内起到警示作用。针对水利工程建设特点,对发生过欠薪案件的工程建设队伍,不予进场。
在招标过程中,明确要求严禁发生欠薪事件,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做好管理工作。对发生过欠薪案件的施工队伍零容忍,拉入信用“黑名单”,严禁参与本区水利工程建设。
三、积极配合,及时报送材料
请各科室、各镇水利站、局属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对各行动报表、报告等积极配合回应,及时填报相关信息报表报告本单位根治欠薪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