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948/2023-00010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5-25 |
信息名称: | 石桥镇2023 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 ||
文号: | 石政发〔2023〕9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石政发〔2023〕9号
石桥镇2023 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秸秆禁烧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按照市、区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宣传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黑一块田、不污一条河” 为目标,坚持宣传教育与正面引导相结合,大力宣传国家《环境保护法》和相关法律、规定,营造秸秆禁烧的浓厚氛围,引导农民群众树立科学发展意识,认清危害,克服陋习,为全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组织形式
秸秆禁烧宣传活动由镇综禁办牵头,各村和相关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三、宣传时间
2023年5月25日前完成全镇农村集市、镇村道路、农村 住宅以及人群汇聚地方设置醒目的秸秆综禁宣传标语。
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7月10日期间,利用宣传车、广播等加大禁烧宣传工作。
四、宣传内容
(一)市16条指导性宣传标语和区49条建议性宣传标语。
(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的相关政策。
(三)秸秆还田的成功实践、农艺要领、还田经验等。
(四)秸秆综合利用的先进典型、促进措施。
(五)《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省、市、区关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等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
(六)宣讲村规民约、禁烧承诺书以及奖惩措施等内容。
(七)报道本地区秸秆综禁工作推进情况和典型事例。
五、活动要求
(一)各村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活动,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农民群众树立科学发展意识,认清焚烧秸秆的危害性,提高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赢得群众的支持,争取工作的主动权。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协调,做好对全镇面上宣传工作的督促和组织。
(二)要把宣传活动与创建美丽乡村结合起来,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务使宣传效果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宣传标语(参考)
石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5日
附件:
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宣传标语(参考)
1.禁烧禁抛秸秆,保护碧水蓝天
2.禁烧秸秆,保护环境
3.禁烧秸秆,美化家园
4.男女老少齐动员,不烧秸秆美家园
5.千家万户齐动手,粉碎抛撒压茬口
6.秸秆堆放就近集中,靠路离水方便运输
7.收割茬口10厘米,粉碎抛撒草还田
8.粉碎抛撒压茬口,争做模范农机手
9.秸秆还田主渠道,改良土质增肥效
10.秸秆还田好,土质变肥了
11.只要人勤劳,秸秆变金条
12.秸秆只要利用好,增加收入又环保
13.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秸秆还田肥沃土地
14.禁烧禁抛秸秆,发展生态农业
15 .秸秆焚烧危害多,综合利用好处多
16.秸秆浑身都是宝,综合利用立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