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76948/2021-00011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发布机构: 赣榆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2-05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石桥镇2021- 2022年森林 防灭火预案》的通知
文号: 石政发〔2021〕2 主题词: 防灭火、预案、预防、预警与报告、处理程序、责任追究与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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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桥镇2021- 2022年森林 防灭火预案》的通知

石政发〔2021〕2号

关于印发《石桥镇2021- 2022年森林

防灭火预案》的通知

各村、镇各部门:

为了切实做好我镇2021-2022年森林防灭火工作,提高突发火灾的处置能力,确保处置火灾时高效有序、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现将《石桥镇2021-2022年森林防火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5日

石桥镇2021-2022年森林防灭火预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森林防火安全,按照《森林防火条例》、《江苏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连云港市森林防火办法》、赣森防指有关文件要求,科学引导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和积极扑救森林火灾,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区内基本情况

全镇土地面积78.6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8620亩,人口6.7万口人,下辖23个行政村。有龟山、芦山2座山头,分别与金山镇、山东省共有。有林地面积2.6万亩,其中山林地690亩,防火预案区面积660亩,林种为防护林,树种由黑松、柏树等组成。

二、组织体系、工作原则

森林防灭火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制。镇成立石桥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对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各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村护林防火工作。各村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建护林防火专业巡逻队和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镇森林灭火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技中心,由柏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姜阳、王纪祥、李启昌任成员,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的开展。

三、森林火灾的预防

1、加强宣传。各村要运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森林火灾宣传,尤其是林区的群众和中小学生经常进行防火知识宣传,在林区和林缘地带、入山路口要悬挂防火横幅、树立防火警示牌、张贴防火宣传标语。防火资料、防火禁令要发放到户,发放到所有人群活动的地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努力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充分调动全社会共同搞好森林防火的积极性,从思想上筑起森林防火墙。

2、强化管理。严格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的管理,严格林区、山区生产生活用火管理。在林区和林缘地带严禁燎荒,严禁烧根茬秸秆,严禁燃放烟花鞭炮,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加强对入山人员的管理,防止外来人员携带火种入山进林。对火灾易发地、多发地、农林交错地要登记造册,确定专人蹲点把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纵到底,横到边,死看硬守,不留死角。

3、完善制度。各村要根据森林防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森林防火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护林防火责任制,依法治火,照章办事。镇防灭火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随机检查督导,及时排查一切火灾隐患,做到有烟就查,有火就救,以防为主,一旦发生火情,要立即组织扑救,力争打早、打小、打了。

4、做好应急准备。森林防火期间,各村要提前储备足够的扑火物资,配足斧、锯、锹、喷灌机、喷灌带等扑救工具,并配有专门的消防物资运输车辆,组建20—40人的灭火队,做到机具车辆维护完好,队伍组织落实待命,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随时拉得出、用得上。一旦发生火情,要迅速成立前线指挥部,靠前指挥,全民动员、各种扑火力量要第一时间赶赴火场,按照即定程序,科学有序开展扑救。特别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严防发生人员伤亡。各村要加强森林防火的值班和火情报告,坚持每日零报告,确保情报、政令畅通。

四、森林火灾的预警与报告

林区周边的各相关村对发生火警火灾时应严格按照火警、火灾报告制度逐级上报。

1、各相关村凡发生上述火情的,应立即向镇政府报告,不得延误。

2、镇政府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及镇主要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

3、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了解和快速掌握具体情况通报镇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并及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区政府报告。

4、根据镇主要领导的要求,镇防火办立即向有关村通报火情,传达领导批示。同时,做好应急工作,采取紧急处置措施,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扑救。

5、随时了解掌控火情,为上级森林防灭火部门有关领导决策做好各项工作。

五、火灾的扑救

(一)扑救指挥。凡本镇境内的森林火灾,应及时组织力量展开扑救。镇防灭火领导小组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做好如下事项:1、将火情及时报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2、通知有关村组织扑救队伍,控制火势,并第一时间通知火灾周围的人员迅速撤离;3、根据区防火指挥部的指令或火情大小、着火点现场形式及时调集力量赶赴失火现场实施扑救。

(二)作战方案。

第一部分

1.芦山

2.重点部位:芦山东坡,共580亩。

3.扑救路线:沿范庄村上山路、山北面上山路、往上直达火点。扑救责任村:大庄村、范庄村。

4.扑救力量:人员90名,水车2台,电力灭火机2台,风力灭火机8台,风水灭火机8台,高压喷灌机1台,油锯2把,灭火器40只,灭火弹4箱,水桶20只,2号工具40把,铁锨30把。

5.临时指挥所设在范庄村部,根据起火地点可做适当调整。镇防火总指挥由万鹏担任,现场指挥由薛晓晖担任。

6.临时指挥部成员: 薛晓晖、卢淼、徐阳、王浩、柏莉、李庆安、闫茂通、傅强、昝立强、张传鹏、王政、孟阳、刘洪明、华文倩、姜阳、闫茂义、范贤彬。

7.后勤保障部成员:王浩、柴晓玲、苏庆常。

8余火处理:张传鹏、 唐波田、樊纪江、闫茂义、范贤彬、王纪祥、李启昌。

9.向导:范贤彬

10.火案查处:杨阳、王政

第二部分

1.龟山

2.重点部位:龟山东坡,共80亩。

3.扑救路线:沿芦阳村西上山路、王集村北上山路,直达火点。扑救责任村:芦阳村、王集村

4.扑救力量:人员80名,水车2台,电力灭火机1台,风力灭火机4台,风水灭火机2台,高压喷灌机1台,油锯1把,灭火器30只,水桶20只,2号工具20把,铁锨30把。

5.临时指挥所设在芦阳村部,根据起火地点可做适当调整。镇防火总指挥由万鹏担任,现场指挥有薛晓晖担任。

6.临时指挥部成员: 薛晓晖、卢淼、徐阳、王浩、柏莉、李庆安、闫茂通、傅强、昝立强、张传鹏、王政、孟阳、刘洪明、华文倩、姜阳、吴新春、陆军德、仲兆东。

7.后勤保障部成员: 王浩、柴晓玲、苏庆常。

8余火处理:张传鹏、 唐波田、樊纪江、闫茂义、范贤彬、王纪祥、李启昌。

9.向导:陆军德

10.火案查处:杨阳、王政

(三)灭火程序。1、火场侦查,查明火情,因地制宜,制定灭火方案;2、严密监视火情,实施人、机具综合扑救措施,控制火头,消灭明火,防止火势蔓延。3、看守火场,清理火场,严防死灰复燃。

(四)善后处理。1、林火扑灭后,要留下足够的人员看守火场,不论受灾面积多少,看守时间不少于24小时; 2、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调查,统计上报。查清起火原因、地点、受灾面积、林木蓄积、扑救情况、物资消耗、经济损失及人员伤亡等。填写森林火灾报告表,以书面形式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

六、森林火灾事故的处理程序

1、接警、报警。凡发生本预案启动条件情况的,各相关村应立即上报镇政府、镇防灭火指挥部及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镇政府值班员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同时,报上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并认真做好记录。

2、启动预案、设立前提。镇政府带班领导及防灭火办公室负责人接到值班员报告后,要详细了解火场态势,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必要时镇防灭火领导小组立即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便加强火场指挥,协助督察火场扑救工作。

3、扑火力量的组织。镇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召集成员会议,听取火情汇报,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下达扑火命令,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各扑火队伍在森林防火期间要处于备战状态,一旦有令,立即出击。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各行其是。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有功单位和个人,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扑火力量:①村组织的应急扑火队伍,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②镇政府组织的扑火突击队;③必要时向区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求援。

4、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要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讲究战术,集中兵力打火战,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参加扑火。

5、后勤保障。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各村、各单位要协同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救火期间,镇防灭火领导小组全权指挥政府全部车辆,必要时借调镇直单位车辆,不足时租借营运车辆,为运输扑火人员和救援物资提供交通工具,医院要做好医疗救护工作。通信保障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用电话、广播通知各村集结扑火队员进行扑救。生活保障由镇政府负责保障。

6、火灾处理。森林火灾扑灭后,除部门人员看守火场外,要及时组织扑火队伍撤离火灾现场,同时组织做好扑救火灾的总结工作。

7、火灾查处。镇防灭火领导小组配合区林业公安,及时查明火因,对火灾肇事者依法做出处理,构成刑事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善后处理。森林火灾发生后,镇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后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受灾行政村及农技中心要及时做好火烧迹地的更新造林等相关工作。

七、责任追究与奖励

1、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立案查处,对火灾肇事者,视受害面积、损失程度,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损失严重,要给予刑事处罚,连带经济处罚。

2、因预防措施不落实,领导工作不到位,指挥扑救不及时,造成森林火灾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3、对在扑救森林火灾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依据《江苏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八、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石桥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万 鹏 党委书记 13905126333

副组长:薛晓晖 党委副书记、镇长 15189030701

卢 淼 人大主席 13961369222

成 员:徐 阳 党委副书记 13585290511

王 浩 纪委书记 13961304692

柏 莉 党委委员、副镇长 13805126027

李庆安 人大副主席 13585299055

闫茂通 副镇长 13805126878

傅 强 副镇长 13585291155

昝立强 副镇长 15298617688

张传鹏 人武部部长 13961303801

王 政 党委委员九里边防所指导员

15251238876

孟 阳 统战委员、政法委员 18360619396

刘洪明 组织委员 13851266923

华文倩 宣传委员 15062969146

唐波田 城管局局长 13675271009

柴晓玲 财政所所长 15150950221

姜 阳 农技中心支部书记 信访办主任

1385128884

吕 强13775436666

杨 阳 派出所长 15150960696

樊纪江 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18762744127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柏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农技中心。

石政发〔2021〕2号石桥镇2021-2022年防火预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