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948/2022-00024 | 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扶贫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4-13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 ||
文号: | 石政发〔2022〕7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石政发〔2022〕7号
关于开展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为加快全镇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进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区工作专班要求,现就全镇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工作机制
按照省市区部署要求,各村负责人对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负总责,各村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强化组织协调人员,及时开展排查工作。各村要专门成立入户排查队伍,由镇包村干部牵头,以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会计、网格员等为主体,逐村逐户、见人见面开展排查工作。
二、加强人员培训
省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培训于3月28日启动,采取线上视频的方式,对整个专项行动工作安排、入户调查小程序的使用、“一报告、两清单”的形成等进行了详细讲解。各村要用好用足省培训视频和教程,确保全部参加摸排的人员熟练掌握使用微信入户调查小程序和信息报送系统。
三、把握时间节点
各村要按照省民政厅印发《全省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手册》中的职责和排查对象、内容、任务及时间节点立即启动排查整治工作。
4月1日前,各村要全面梳理需排查的人员数据,成立摸排走访小组,并组织所有入户走访人员进行网上实名注册。
4月6日前,各村要完成对辖区所有家庭分析梳理,列出已经纳入保障服务范围的对象名单和未纳入保障但可能存在特殊困难或风险的对象名单,并进行核对修改或录入信息系统,纸质版经各村负责人签字后,与电子版同步上报镇民政办。
4月8日前,镇民政办对各村上报的名单审核后生成入户排查任务,由各村在管理平台中分派至具体走访工作人员。
5月15日前,各村对照名单入户排查基本完成。
5月底前,镇民政办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形成“一报告、两清单”,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上报区工作专班。
四、严格排查标准
各村要把握好省排查工作手册中规定的三类16种对象标准,不扩大范围也不降低标准,应排尽排,应查尽查。各村要对名单认真走访排查,对于符合政策应纳入保障或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困难,应该立即协助申请纳入保障或协调解决问题,不要等形成整改清单后再研究解决,一切以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为先。
五、加强督查指导
市、区工作专班督导组将利用视频调度会、电话抽查等多种形式,对我镇工作进度进行的督导检查。各包村干部要深入各村,加强工作督查指导,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工作按时有序推进。
附件1: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包村干部名单
附件2:全省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手册
附件3:全省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政策指南
石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1日